科索沃和平计划要点
【法新社贝尔格莱德6月3日电】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今天接受了国际社会
提出的科索沃和平计划十点方案,要点如下:
本和平计划是在八个工业化国家集团的外交部长上月开会时一致同意的原则
基础上拟定的。
1、立即并在可核查的情况下结束在科索沃的暴力活动。
2、按照一个迅速行动的时间表,并在可核查的情况下从科索沃撤出全部军
队、警察和准军事部队。
3、在联合国主持下在科索沃部署一支有效的国际文职人员和安全部队,他
们将依据联合国宪章第7款采取行动,保证共同同意的目标得以实现。
4、这支国际安全部队将有大量北约部队参加,将根据统一指挥和控制的原
则部署这支部队,应该授权它为科索沃的所有居民缔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并为所
有难民和流离失所人员安全地返回他们的家园提供方便。
5、为科索沃建立一个临时行政管理机构,它将是国际文职管理人员的一部
分,将由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它的构成,在这个临时机构的管理下,科索沃人民将
在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内享有实质性的自治权。
6、在所规定的人员撤出后,一批南斯拉夫和塞尔维亚人员(人数由各方同
意)将被授权返回(科索沃),以帮助完成下述任务:负责同国际文职人员机构
和国际安全部队进行联络;识别地雷区;维护现存的塞尔维亚文化传统遗址;维
护现存的重要的边境检查站。
7、使所有难民和流离失所的人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的监督下安全和
自由地返回家园,所有人道主义救援组织都能够不受任何阻挠地进入科索沃。
8、开始为达成一个临时性政治框架协议的政治进程,以便为建立一个实质
性的科索沃自治政府作准备,充分考虑朗布依埃协议和南斯拉夫的主权和领土完
整的原则,并使科索沃解放军非军事化。
9、全面考虑发生危机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稳定问题。其中包括在大批国际机
构参与的情况下贯彻实施欧洲东南部稳定条约,以便促进民主、经济繁荣、稳定
和地区合作。
10、结束军事行动要求接受提到的上述原则,并遵照执行其他所要求的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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