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加强外籍劳工管理
【俄罗斯《莫斯科新闻时报》6月3日文章】题:劳务签证(作者 尤利娅
·波利亚科娃)
俄联邦国家杜马2日结束了对1996年8月15日通过的俄罗斯出入境制
度法的修改工作,首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俄境内务工的制度进行了规定。
根据这条法律,长期占据俄罗斯就业机会的非法外国劳工将大大减少。
以前,外国人可凭任意签证进入俄罗斯(如旅游签证等),而后改变居留目
的,还能在得到联邦劳动和就业机构许可后被合法地安置工作。今后这种情况将
不复存在。法律规定俄罗斯移民和护法机构对此进行监督。
确实有意愿在俄罗斯工作的外国人应该办理劳务签证。首先,外国人要在祖
国向俄罗斯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申请,并得到俄罗斯移民机构正式的法律许可。
同时,外国人应持有同雇主签署的合同,该合同自得到移民许可之日起开始生效
。此后有关机构才向想在俄罗斯工地或外企代表处工作的外国人颁发劳务签证。
此类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1年。签证到期后,再经俄联邦移民机构批准可延长,
延长期每次不得超过12个月。
国家杜马2日还通过了对《外国公民状况法》的修订,规定对非法在俄罗斯
工作的外籍人士追究责任:驱逐出境和缴纳很高的罚款。还将追究雇用这些非法
劳工的雇主的法律责任。
这些条款目前仅限制来自前苏联境外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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