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报纸评宪法修改草案
《天天日报》说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和设立中央军委会等是国家政治步入常轨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财经日报》说将
外资经济纳入宪法保障范围可视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项突破
【香港《天天日报》四月二十八日社论】题:“人大”几项重要决议
北京“人代会”,昨天宣布了几项重要决定。
其一是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职位,并设副主席,但任期不超过五年,最多担任两届。
其二是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以领导全国军队,主席一职,由“人大”任免。
其三是撤销“人民公社”的行政权,成立乡政府,恢复乡村制度,至于“乡长”一职,则由乡人民大会选举,乡政府隶属各县政府。
就这几项重要决议来看,可以说是国家政治步入常轨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香港《财经日报》四月二十九日社评】题:谈经济宪法的突破
今天我们主要就经济制度和农村基层等环节的结构组织方面提出一些讨论意见。
在经济形态结构方面,草案与“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一样,同样地突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基础。简言之,全民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仍然是今后中国经济制度的发展原则。然而,今次草案与以前三部宪法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就是把对中国经济发展重大影响的个体经济和外资经济组织,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把它们确立和保障下来。关于将外资经济纳入宪法保障范围的环节,也可视为一项中国法制史上的突破,特别是对此间欲在国内展开投资经济活动的财团来说,更是值得关注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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