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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卫报》文章:中国妇女的解放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2-03-0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英《卫报》文章:中国妇女的解放 【英国《卫报》一月二十七日文章】题:中国妇女的解放——最近访问过中国的伊丽莎白·西德尼报道那里妇女解放的情况 自'...

英《卫报》文章:中国妇女的解放


【英国《卫报》一月二十七日文章】题:中国妇女的解放——最近访问过中国的伊丽莎白·西德尼报道那里妇女解放的情况
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国发生的一切变化中,妇女地位的变化也许是最令人吃惊的。
目前,英国女议员在议员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三,即使在芬兰这个女议员在议员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国家,女议员也只不过占百分之二十三点五,而中国的女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就占了百分之二十三。一九七八年,中国的《人权法案》强调了男女的教育、工资和工作的平等权利。
然而,直到本世纪,中国还是一个妇女缠足的国家。到一九四九年,中国的大多数女孩子都没有受过教育,她们是家庭的奴隶,受到的训练只是如何伺候男人。
中国妇女的解放从一开始就被看作是农民解放的一部分,因此,这便强有力地促进了妇女运动的发展。中国新政权通过的最早的法律,给妇女的地位带来了根本性变化。一九四九年通过的婚姻法把一夫一妻制作为法律固定了下来,妇女有自由选择配偶及要求离婚的权利。
土地改革法使妇女有了土地继承权,并将经济权益同婚姻融合在一起。一九五三年通过的选举法规定,妇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与此同时,一九四九年全国妇联的成立为进行新法律教育和为实施新法律提供了手段。迄今,工厂、公社和居民委员会里的妇联干部仍然负责对妇女进行合法权利的教育,在地方和全国各委员会中代表妇女的利益,监督法律的实施,并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给予指导和进行培训。
五十年代,全国妇联为妇女赢得了自己享有工资的权利——而我们的国内税收局迄今仍不同意已婚妇女享有工资权利这一观点。在中国,如果妇女的传统劳动被认为不如男人的劳动有价值,全国妇联就要求对这项劳动作出评价。而在英国,正是由于缺乏对劳动作出评价,才使妇女的许多劳动仍然获酬极低。
中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实现家务劳动公社化,使妇女摆脱了繁重的家务劳动。
但是,也有许多抵制法律或不完全实施这些法律的情况。由于费用大、缺乏熟练人员,因而使为家务劳动公社化所作的许多努力失败了。六十年代,大部分家务劳动又都回到了家庭。不过,今天中国产妇的福利和育婴规定均比英国优越得多。
我通过这次访问逐渐认识到,与中国妇女没有意识到的自主地位紧密相关的一个方面,就是没有个别的性别特征的压力。
目前,在西方,先进技术开始为男女提供如下可能:使就业同社会和家庭生活相协调,使训练同工作交替进行,并使人们在劳动时间和劳动岗位方面享有较大的自由。
也许,先进技术将使中国更直接地朝这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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