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兴业银行调查部部长小林实谈:中国引进外资问题
【香港《大公报》二月八日文章】题:中国八十年代引进外资应以三百亿美元为高限(作者:日本兴业银行调查部部长小林实)
中国在经济建设中,考虑引进一部分外资。如果把这些资金有效地加以利用,这当然是可取的。
中国的国际信誉高,各国银行对于向中国贷款抱积极态度,因而有可能借到相当数量的外资。但是,一定要做好如期还本和付息计划,把债务偿还率控制在百分之二十以下。现在,中国外债不多,如在一九八五年前将债务偿还率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八十年代累计引进四百亿到五百亿美元的外资是可能的。但是,鉴于中国国内调整的需要,能源供应的界限,基本建设力量和运输力量不足等因素,现实地说,即使一九八三年以前迅速增加贷款数量,八十年代也应以三百亿美元作为可以利用外资的最高限额。
必须看到,不少只靠外国资本,急于以高速度开发经济的国家,今天都陷进了深刻的通货膨胀的漩涡中。在这些国家里,由于引进外资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技术转移,产生了国民对转移的技术不能充分消化的状态,并在国民中养成了安逸依赖的心理,这是巨大的损失。从这一点来说,我认为,把引进外资控制在国内资金积累的百分之十以内,明确坚持中国经济建设靠国民的血汗结晶去完成这一基本路线,是明智的。
我还认为,究竟在哪些项目上,利用哪些国家的资金和技术,乃是一个重要的选择。重要的问题是:引进的外资和技术,能够经过中国人的双手有效地利用起来。对于已经决定的引进项目,需要切实保证为其工程顺利推进所必要的条件,并应做到在这些设备开工时,不必担心所需原材料和电力的供应。这些项目或是直接赚取外汇,或是提高国民经济的技术水平从而加强中国产业的竞争力,应当看精确实是这样的投资后再作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可考虑在石油和煤炭开发上利用外资。
至于以何种货币引进外资,这要看到偿还借款时,怎样避免汇兑危机;要看到开发出来的资源和增产的产品,直接、间接地向哪个国家出口。把这两者的预测结合起来考虑是恰当的。如果开发出来的煤炭、石油是向日本出口,以日元为结算单位订立长期合同,并附上对日元实收额的预测,那么这种开发资金即使以日元借入,也不会发生汇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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