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文章:《英国婚姻观念大变》
说英国社会,不结婚而同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社会对同居的批评也转弱了,一些法律已把同居与婚姻相提并论
【香港《大公报》二月二日文章】题:英国婚姻观念大变
英国《泰晤士报》最近发表一篇文章,标题是《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少结婚了》。这个题目读起来虽然有些绕口,却清楚地点清了所谓‘‘绅士之国”的英国近年来新转变的社会现象。
作者戴耶、柏林斯曾经共同写过一本书《同居》,这篇文章是《同居》一书的摘要和引伸。
文章的第一句话便问道:你是否真的知道,你的邻居到底是结了婚的夫妇,还是未结婚的一对呢?过去的一般观念总以为,英国虽然也有人开始倾向于不重视婚姻而随意在一起同居,但这些人只限于城市里的青年中产阶级知识份子。新发表的“家庭总调查”资料则打破j这一看法,其实,许多老年人、城镇乡村里而且属于低收入、低位置的居民,也消除或削弱了婚姻观念。不过,他们虽然同居,却不愿宣诸于口,其中有一半是装作已经正式结婚而生活的。
这个变化不过刚刚开始了十年,所以调查还不全面。一九七九年的调查估计,英国有一百万对男女未经结婚而生活在一起,这个数字现在当然更加增多了。
爱面子的英国社会在这十年中对于同居的批评也转弱了。离婚率越来越高,父母俱全的儿童越来越少,不断改变成员的家庭越来越多,都是未婚同居者减轻了身上压力的因素。过去,家长们的不满是因为怕别人在背后说短道长,既然社会上已经不再认为同居是异端,父母也就不闻不问。
在经济方面,独身要比结婚合算。税务局一向把同居的伴侣视为两个单身人,税务的计算方法大有不同。例如,两个独身同居者可以各获两万五千镑房屋贷款的利息减税,而一对正式夫妇只能共得两万五千镑的减税,所差甚远。
合法婚姻与同居生活的法律地位依然在逐渐接近。议会近年通过的一些法律,特别是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已经把同居与婚姻相提并论,都称为夫妇,同居的一方开始有权申请死者的遗产,可以继续住在用死者名义租赁的住宅中。保障妇女在家庭中不受暴力对待的法律,既应用于已婚妇女,亦应用于未婚妇女。
英国的同居风正趋向更为普遍,社会上的轻视、家庭的反对都在转弱。因此,未来的发展是越来越多的人视同居为最好的选择,也许是通过同居而结婚,也许是永远同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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