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评述: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合众国际社北京二月十日电】中国今天朝着允许外国公司钻探它丰富的海洋石油资源迈出了巨大的一步,发布了拖延已久的管理海洋石油开发的条例。
官方的新华通讯社播发了这项有三十一条的条例。这项条例有助于提供外国石油公司在开始打探井之前所要求的法律依据。
中国于去年十二月通过了一项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也排除了在海洋钻探得以开始之前剩下的障碍之一。
条例保护外国石油公司的利润,保证外国石油公
司把利润和它们打出的油井生产的部分石油运回国内的权利。
条例还规定了仲裁程序。长期以来,仲裁问题一直是个症结,外国公司要在第三国进行仲裁,而中国人则希望在中国国土上进行仲裁。
条例规定,外国公司同中国间发生的争执,通过
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在中国仲裁,也可以由“合同双方协议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中国正设法在一九八二年第一季度为勘探钻井招标,不过,大多数外国分析家认为,尽管发布了新的条例,但是中国将到一九八二年第四季度才能收到投标。
工业界人士说,中国必须首先发布招标细则。外国公司将必须对细则进行数月的研究。
对美国公司说来,第二个潜伏的障碍是,向中国缴纳的税款是否将从美国税款中扣除,从而使美国公司免于付“‘双重税”,美国政府迄今尚未就此发布一项规定。
【美联社北京二月十日电】中国今天发布了外国公司参加勘探中国海洋石油资源的条例。
新华社报道,当中国一成立专门负责勘探海洋石油的中国国家海洋石油公司后就请外国公司投标。
新华社没有说这个公司将在什么时候成立,但是中国官员说,今年初就招标。
据一些外国石油专家预言,中国开发海上油田后,将使这个国家目前一亿吨的年产量在大约二十年后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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