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老人问题
李光耀在今年春节献词中提出有必要立法规定子女必须照顾和供养年老父母之后,新加坡报刊就此发表文章,进行讨论
【本刊讯】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一月二十三日在春节献词中说:“我们有必要立法规定子女必须照顾或供养年老的父母,甚至父母留下的房屋所享有的遗产税优待,也需要附加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有一个子女和丧偶的父亲或母亲居住。我知道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容易相处。
“但是,古老的风俗现在却落到需要立法,才能使人们尊重孝道的地步。想到这一点,令我痛心。”他还提出要保存三代同堂的家庭制度,不让它分裂,并指出,这是“三千多年的历史证明有维持生命价值的大家庭制度”。新加坡现有人口二百四十多万,根据一九八○年的人口普查,五十岁以上的老年夫妇组成的家庭有七千七百七十三户,寡妇或鳏夫独自过活的有五千九百五十人。目前,新加坡人口中三十五岁至五十四岁之间的人约有四十六万七千六百多人。二十年后,也将成为老年人。近年来,老人问题已成为新加坡社会和当局关注的一个问题。
连日来,新加坡政府人士和各方人士对子女要奉养父母表示赞同,但对李光耀提出要立法规定子女照顾和供养父母一事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新加坡环境发展部长王邦文说,通过立法措施,只能规定不负责任的不孝子女负担年老父母的赡养费,但却无法强迫遗弃父母的儿女孝顺父母。国大社会学系一讲师认为,立法强制子女照顾或奉养父母,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南洋商报》上发表一篇署名文章说,若规定子女奉养父母成为法律,违者受控,受处罚。
受罚者必将会迁怒于他们的父母,结果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将荡然无存。这样一来,弄巧反拙。
《星洲日报》和《南洋商报》还发表了社论,认为子女奉养父母是自己的责任,既不需法律强迫,也不需鼓励,是子女应该做的事。强调孝道精神不可能靠法律培养起来,老人的物质生活即使受到保障,精神生活却不会改善,所以,教育及社会风气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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