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子游戏教唆暴力犯罪
【美国《读者文摘》3月号文章】题:有些电子游戏竟教导儿童嗜杀取乐(
作者 斯蒂芬·巴尔)
去年9月的一个晚上,美国堪萨斯州利伍德市董恩·怀斯的家里发生了“屠
杀事件”。当时晚餐快准备好了,怀斯走进起居室,看见10岁儿子迈克跟一个
12岁的朋友坐在大荧屏电视机前玩电子游戏。
怀斯站在孩子身后,看见那标了T级(即13岁以下儿童不宜)字样的游戏
画面是从游戏者的角度设计的,他的大枪在荧屏画面底部指向前方。几分钟后,
迈克的朋友把手无寸铁的对手逼入角落,枪口抵住对手头颅。“你跑不掉啦,”
小家伙用杀人狂似的嘲弄口吻奚落荧屏上的对手。男孩一掀按钮,朝荧屏上那人
脸部开枪,鲜血四溅,那人身子一软,倒地死去。
怀斯见此情景,深感忧虑,勒令他们把游戏机关掉,严厉地说:“真恶心,
不许再玩这游戏了。”
枪杀画面
电子游戏是90年代到处风行的娱乐形式。在美国,今天有69%的家庭自
备或租用电子、电脑游戏。在流行最广的游戏中,绝大部分会让孩子在电视或者
电脑荧屏上演练逼真的暴力行为,例如在《殊死搏斗之四》中砍掉对手的头,折
断脊椎;或如《三维努克公爵》中付钱叫舞女袒胸,然后一枪将她打死;或如《
狂暴邮工》中用喷火器攻击一个高中乐队,把所有队员烧死。
虚拟图像生产公司总裁吕克·戴亥说,“这些东西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我们
正在以最乖谬的方式教育孩子扣动手枪扳机是什么感觉。游戏着重刺激、快感和
酬赏,而他们惟一没学到的是在现实生活崇尚暴力的严重后果。”互动电子游戏
中充斥栩栩如生的人物,残忍的图像,令人心悸的音乐,阴森森的音乐效果及仿
真的人声。
暴力游戏
科技发展迅速,今天电子游戏已出现三维空间和360度环境的虚拟现实游
戏。ASC游戏制造公司行政总裁史蒂夫·格劳斯曼说:“我们已非常接近真正
的电影,并把电视机和电脑显示器的功能大加扩展。”格劳斯曼对电子游戏充满
血腥色情并无憾意,反而视之为特色,是“吸引大家议论这个游戏”的途径。A
SC公司1998年推出的“大偷车”游戏,让孩子扮演黑道小喽罗,杀人犯科
。
《狂暴邮工》在1997年圣诞节前后引起争议。在游戏中,孩子扮演一个
叫“邮工好汉”的角色,因被银行没收房子不准赎回,“杀性大起”,见人就开
枪,连从教堂出来的教友也不放过。
暴力型游戏的制造商还在进一步渲染野蛮邪恶。1993年,美国国会就暴
力电子游戏问题举行听证会,对电子游戏行业形成压力,迫使生产商采用分级制
,让做父母的得以分辨哪一类游戏含有暴力或色情内容。1994年,电子游戏
生产商自行成立了娱乐软件分级委员会,把游戏分作五类:EC(幼儿)、E(
长幼咸宜)、T(13岁以上)、M(17岁以上)和AO(只供成人)。分类
标志均在包装盒正面,反面有寥寥几字说明游戏类型。
然而,分类制度无法防止儿童接触成人游戏。该委员会的执行董事亚瑟·普
勃说:“我们的职责不在于强行规范客户口味。我们把工具交给家长,让他们决
定孩子可以或不可以玩什么。”
潜在毒害
说到电子游戏对儿童的影响,行内实行双重标准:一方面大肆宣扬教育类游
戏有助于启发儿童学习技能,另一方面却很少提及暴力游戏对儿童心灵的祸害。
研制电子游戏的吕克·戴亥(他的公司只生产E级游戏)说,对儿童的影响是“
业内人士最不愿意谈论的忌讳之一,因为他们都从中赚钱”。
多年来,社会大众一直在批评电影电视上暴力画面与日俱增。研究人员指出
,观看暴力电视节目之后,侵犯他人的可能性增加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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