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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内容和疑点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9-03-2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内容和疑点 【日本《朝日新闻》2月10至13日连载文章】题:怎样充分认识日美防 卫合作指针 自从1960年修改以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一直是以保卫'...

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内容和疑点


【日本《朝日新闻》2月10至13日连载文章】题:怎样充分认识日美防
卫合作指针
自从1960年修改以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一直是以保卫日本和远东地区
的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1978年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旧指针)就日美安全
保障条约的具体运用作出了规定。不过,其重点放在了日本发生紧急事态时的对
策上,即“一旦日本遭到外国攻击,将怎么办?”从这个意义来说,这是冷战时
代“苏联威胁”的产物。
现在正在讨论的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尽管没有超越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的范
围,但其关键内容却是日本周边地区发生紧急事态时所应采取的对策问题。
内容包括:虽然日本宪法禁止日本参战,但是,自卫队可以开到炮弹打不到
的地方去,负责运输武器、弹药、水和燃料等物资;如果美军有人受伤,就把伤
员送往医院;机场和港湾也向美军开放,因为美国本来就是日本向其提供基地的
盟国。
背景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在运用上的重大变化是在冷战结束后开始的。被日美两国
作为假想敌国的苏联已经解体,因此有必要重新为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下定义。两
国决定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为新内容提出来,并把它写进了1996
年发表的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两国决定制定新的日美防
卫合作指针。
海湾战争也对此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遭到了“只知道出钱”的批评,因而
要求“向海外派遣人员为国际社会作贡献”的呼声越来越高。联合国维和行动合
作法的制定,为日本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开辟了道路。
进而,在1993至1994年期间,朝鲜涉嫌研制核武器的问题也起到决
定性的作用。日本越来越担心朝鲜半岛发生“紧急事态”,也设想美国会采取军
事行动。而美国也意识到,在目前状况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日本基本上不能
提供合作。这就加速了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制定。
内容
如果某年某月日本周边国家发生武装冲突,美国采取了诉诸武力的行动,那
么,日本该采取怎样的行动呢?
首先,日本政府将会通过使馆等途径收集情报,并同美国密切交换情报,从
而努力掌握形势的发展方向。
几乎与此同时,美国将会要求日本提供合作。如果政府认为这一事态将“对
我国的和平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政府内部就会开始制定对美合作计划。
首相将主持召开“安全保障会议”,对是否属于日本向美国提供合作的“周
边事态”作出判断,并研究合作的基本内容。
旨在提供合作的“基本计划”,也将根据美军的要求和得到的情报最终由内
阁会议做出决定。
根据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法案,日本对美军的援助可以设想这样几项活动
:(1)运输粮食、燃料、武器和弹药等“后方地区援助”;(2)旨在救助遇
险的美国兵的“后方地区搜索救助活动”;(3)根据联合国决议,旨在实施经
济制裁的“船舶检查活动”。此外,还将包括这些事项:利用自卫队的运输机和
船舶,转移居住在冲突国家的日本人;要求地方政府和民间提供合作。
另外,政府将向国会汇报“基本计划”的内容。由于这不属于国会批准的事
项,因此,国会赞成与否都没有关系。此后,自卫队将开始同美国进行合作。对
地方政府和民间的合作要求将通过有关省厅来转达。
要求地方政府负责人提供合作的内容,包括允许美国舰艇使用港湾,在公立
医院为负伤的美国兵进行治疗等。民间合作可以设想这样的内容:运送包括美军
武器和弹药在内的物资和美国兵。如果地方政府负责人“没有正当的理由而拒绝
提供合作,那么,这就是违法的”。不过,政府解释说,民间合作“并非义务”

在野党等方面提出的修正案指出,“基本计划”需要国会事前批准,在紧急
情况下必须在事后获得国会的认可。如果事后国会予以否决,那么,已经开始的
自卫队援助活动、地方政府和民间等一切合作就应全部停止。
在国会会议上,如果在野党认为政府的“基本计划”根本不合适,那么就可
以提出内阁不信任案,从而进行抵制。
疑点
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及其相关法案非常复杂。政府的见解也经常变来变去,
疑点甚多,其中有四点疑问特别具有代表性:
一、首先一个疑问是:“为了支援美军,自卫队要开到何处去?活动范围有
没有无限扩大的危险?”
“周边地区”这一模棱两可的措辞大有文章可做。政府关于“周边事态”的
解释也令人费解。政府说:“周边事态是这样一种事态:虽然不是对日本的直接
攻击,但却能够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它不是地理概念,不
能划分地理范围。”
但是,小渊惠三首相在答辩时指出:“法案不能超出安全保障条约的范围,
应在安全保障条约的目标范围之内。”根据这一答辩,“周边事态”的范围并不
超出安全保障条约所规定的“远东及其周边地区”。不过,首相又表示:“不能
把周边事态同远东的地理关系一概而论。”归根结底,政府至今尚未就地理范围
作出明确的解释。
政府之所以在这一点上含糊其词,最主要的是担心包括在这一范围之内的国
家对此表示不满。中国政府强调说,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对台湾有可能包括
在这一范围内再三表示了不满。
但是,由于在野党方面在国会再三追问,政府开始提出这样的主张,即周边
事态“并不是完全不包括地理上的因素”(高村外相语);“可以认为,不是中
东、印度洋和地球的背面”(小渊首相语)。
二、后方地区真的安全吗?“基本计划”也将设定自卫队为美军提供援助的
地区。不过,这里只是粗略地作一规定,比如写上“日本海中部”。实际上,在
具体执行时,防卫厅长官将根据战斗的情况作出判断,指定具体的实施区域。
但是,如果不能清楚地划分界线,那么,将来很可能会形成这样的局面:还
没等自己意识到,自卫队已被卷进了战火之中。
三、地方政府和民间的合作究竟能到什么程度?法案提出,一旦出现周边事
态,政府就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和民间企业提供合作。但是,其内容未必明确。
政府在2月初终于拟出了10项“向美军提供合作的内容”。比如要求地方
政府允许美军使用港湾和机场设施,要求民间企业提供与运送人员和物资相关的
合作等等。但是,政府事先作了说明:“合作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几点。”
这表明,除此之外,政府还将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要求提供合作。
四、仅仅向国会汇报就万事大吉了吗?法案提出,写明对美援助等内容的政
府“基本计划”仅需向国会汇报,并不需要国会事前批准和事后认可。这样一来
,议员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吗?
现行法律规定,在日本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的“防卫出动”,以及开展联合
国维和行动中的监督停火等主体业务原则上都需要国会“事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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