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刊文章:上海见闻实录(上)
【香港《华人》月刊7月号文章】题:上海见闻实录(作者耿德)
5月下旬,笔者赴上海办一些业务上的事,6月初返港,短短10来天在上海所见所闻,感慨良多。「乌龟车」里聊天
从香港飞抵上海虹桥机场时,天已黑了。到了机场出口处,即有私人小车司机拉客。我与同行的一位港商因没有兑换券而正在犹豫之间,司机欣然说付港币也可以。从机场到我们两地住所,他索价100元港币,讨价还价之后,他表示不能低于80元。以这样的路程,按官价算,至多20元兑换券。我到停车场逐一询问出租汽车司机,都说不去。后来碰上一辆小面包车,车上已经坐了一个港客等着,司机才同意以50元港币让我们搭车。这种小车,载客量与小轿车相仿,上海人称之为“乌龟车”。车上还有一个帮手(后来知道也是车主之一)在后排半蹲着,照看着我们的行李。
车开以后,我们乘客3人与两位个体户聊起来。开始时候,他们说话遮遮掩掩,虚虚实实。我们说他们买车运客,一定发了财。他们慌忙否认,还叹起苦经来,说买车背了多少债,税收又是多么高,但经不起我们轮回追问,终于露了馅。知道我们都来自香港,去除了戒心,他们说话就轻松自如了。如实算起来,他们一个月的收入不下四五千元。他们说,一是靠勤俭,从早到夜,不停地拉客、载客、转动车轮子。二是靠眼光,瞄准那些初来乍到的海外客,价钱可以出得很高,而且能收到外币或兑换券。遇到我们这样的“老码头”,他们也愿低价以就,这总比收人民币强。他们说,对于海外客,最重要的是和颜悦色,多收点钱,他们不在乎。三是靠手法,说白一点,就是尽量逃税,适可而止。海外客是不要发票的,国内客如不收发票,可压低些车价。
对税务局的人,既要给点好处,交交朋友,也要拿出大致过得去的表面帐。对交通警察,不能忘记送外烟以示孝敬。菜市场买肉记一位亲戚曾要我陪她去菜市场买肉。我想,在上海最难看的面孔大概就是操肉刀的售货员了。他们大都铁板着脸,如同那柄斧刀;横眉竖眼,冷冷地瞟着排着长队的顾客。他们从架子上取下一大爿肉,先把红色瘦肉剁出来,丢进柜台下面的箩筐里,把红白相间的五花肉卖出去。顾客中有挑挑拣拣或被认为“调皮捣蛋”者,售货员拿红印在肉票上一按,随即割下一块白花花的肥肉,以强制搭配作为惩罚。有一顾客因此与他吵起来。
“你开后门!把好肉留下来送人情!”那顾客揭他的底。
“那又怎么样?”
“告你们经理去!”
“嘿嘿,我们可是上下一致,内外有别。”
“越吵越吃亏。”我的亲戚说。排在我们前面的人也有同感。轮到她时,她就堆起笑脸,因而没有搭上肥肉。我的亲戚棋高一筹。她向我讨一支万宝路香烟递了上去,卖肉的接过来一瞅,往耳朵背后一夹,脸上不笑,刀下有情,切出一块红多白少的肉来。
我亲戚说,现在就是这个样子,走后门是正道,可以堂而皇之。死人火葬要送酒
凡事求人办事,不论是相熟的或是不相熟的,都要花钱还“人情债”。比如生病求医,要找高明一点的医生治病,就得送礼。这是一点不假的。这几年,我就为了亲人求医,拿出过洋烟和咖啡,还用港币代买过冰箱,医生只按官价汇率还人民币。这样,一切都很顺利。
“还有一个地方,你想不到的,”亲戚说,“是火葬场,家里死了人,要送名酒给他们,这是规矩。我们学校一位老师死了父亲,因家境不好,央求学校送酒去。人事干部扮出马列面孔,把他训了一顿。结果,那位老师父亲的遗体给整得不像样子,脸上给涂抹得如同凶神恶煞。火化时又不给烧个透,出来的骨灰粘糊糊的,血肉可见。家属看了哭得死去活来。”听得我毛发悚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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