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尔街日报》记者秦家骢报道:《中国对外国公司征税,美国公司可能得到好处》
【美国《华尔街日报》十二月八日报道】题:中国对外国公司征税,美国公司似乎可能得到好处(记者:秦家骢)
拟议中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标志着中国在争取同外国公司开发其近海石油资源所作的努力中迈出的一大步。
在北京的美国企业的总经理们,对这个建议作出的反应,如果说是谨慎的话,至少也是积极的。
设在纽约的一家国际法公司——库代尔·布鲁斯公司的律师欧文·尼说,“这的确看来象是对净收入征收的税,普遍适用于各种各样的公司。这些是决定这类税对美国税收目的来说是否有利的关键因素。”
尼说,如果中国颁布了详细的税收条例,那就要由它们来决定公司付给中国的税是否可以冲抵美国税收票据。
他说,“如果这证明对美国税收目的是有利的,这可能使美国公司得到好处。美国公司实行一个税收贷款制度,例如,一家法国公司就得不到好处,因为它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冲抵这个税,因它以前是不用交税的,因此该公司在付税后得到的好处比较少了。”
假如美国的决定对此表示赞成的话,那么一家美国公司只需把税款从美国财政部转向中国政府就行,不会对它在交税后的好处产生任何影响。
香港公司属于在中国贸易中最活跃的公司之列,它也可能受这个新税的影响,这个税比香港的公司税(征百分之十六点五)要高得多。
由于新法的税率对合资企业征收的较少,因此在中国做生意的外国公司,可能选择把它们在中国的投资投在合资企业中。
数百家外国公司,主要是日本和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一些分公司或代表公司。
随着中国的近海石油勘探和发展进行,这个数目可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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