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检察官制会寿终正寝吗
【《今日美国报》2月24日文章】题:国会预计将让水门事件时代的法律
悄然失效(记者苏珊·佩奇发自华盛顿)
水门事件产生了有关独立检察官的法律。如今,莫妮卡·莱温斯基绯闻案即
将使这项法律废止。
参议院2月24日就这项导致克林顿总统受到弹劾审判并且大概已使独立检
察官肯尼思·斯塔尔成为这个国家最引起争议的律师的法律问题举行听证会。虽
然建立某种独立的制度来调查高级官员犯罪行为问题的辩论将会继续,但两党的
立法机构领导人都说,被绯闻案搞得疲惫不堪的国会几乎不可能在这项法律6月
30日失效之前使它延期。
起初,这项法律被认为是一个受欢迎的进展——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独立
的专门小组任命一名外部检察官来调查对总统或其他高级官员提出的指控,以防
止发生公私利益冲突。没有这项法规,司法部长就将负责调查这些指控,而司法
部长是由总统任命的——而且往往是一个总统信得过的政治上的密友。
这项法律是在1978年颁布的,它得到了民主党人的支持。民主党人当时
被尼克松总统在臭名昭著的“周末之夜大屠杀”中下达的解除司法部水门事件检
察官阿奇博尔德·考克斯职务的命令所激怒。这项法律1992年期满,后来在
1994年由渴望使一名民主党总统受到类似审查的共和党人恢复——具有讽刺
意味的是,它得到了克林顿的支持。
如今,根据一项为期五年的“定期废止”条款,这项法律很可能失效,因为
两党都对它感到恼火。斯塔尔对克林顿与白宫一名实习生的关系的调查——这项
调查威胁了克林顿的总统职位,但是也削弱了共和党的支持率——成了最大的打
击目标。
独立检察官制度是为把一位来自政治制衡制度(指国家权力分由不同机关或
人员掌管,以相互制约,平衡权力——本报注)的检察官隔绝起来以使他免受影
响而建立的。政治制衡制度可能会破坏一个由总统自己任命的人对总统进行的调
查。但是对它的纠正已成了问题:分析家们现在说,它已偏离正道,因为检察官
们被防止政府中的任何一个权力中心走极端的政治制衡制度隔绝了。美国律师协
会会长菲利普·安德森说:“它是为了恢复公众在牵涉政府高级官员的问题上对
我们的司法系统的信任。但事实正相反,它加剧了公众的玩世不恭。”
独立检察官的工作不受最后期限的限制,也不受预算紧缩的影响,只受任命
他们的司法小组的监督。他们不对总统、国会或选民负责。司法部长有权解除他
们的职务,不过这样做从政治上讲是很困难的,这种情况还从未发生过。一位独
立检察官通常的任务是调查对一个人的指控——对于任何调查对象来说是一个令
人畏惧的前景。
结果是:持续若干年的调查耗费数以百万计的美元,使得无关紧要的指控变
成全面争论,有时还毁掉了生命和声誉,甚至毁掉一些最终证明是清白无辜的人
的生命和声誉。
民主党人严厉批评了斯塔尔对克林顿的耗费4100万美元的调查。共和党
人对独立检察官劳伦斯·沃尔什对伊朗门事件的历时七年、耗资4800万美元
的调查也有类似的强烈感觉。斯塔尔的调查在开始之后持续了五年。他起初是调
查白水房地产交易的,但后来扩大到包括其他指控。
如果有关独立检察官的法规现在成了一个“孤儿”,甚至被许多曾经帮助制
订了这项法律的人遗弃,但有些议员和律师仍说需要其他某种独立的制度来调查
对白宫的不法行为的重要指控。
可供选择的方案和修改意见包括:
把自动受到独立检察官调查的官员限于总统、副总统和司法部长。
允许司法部长在被要求物色一名独立检察官之前进行较为广泛的初步调查。
无关紧要的指控可以被驳回,而不要启动独立检察官机制。
要求独立检察官专司其职,避免受到像斯塔尔因最初代表私人当事人而受到
的批评。
实行时间或预算限制。
任命一位常驻司法部独立检察官,以便根据需要调查案件。像联邦调查局局
长一样,他(她)将被任命担任一个任期,以保护这一职务的独立性。
国会领导人预言,至少在2000年总统选举之前,不会就这个问题通过任
何立法。与此同时,假定这项法律6月30日失效,那么水门事件以前的制度将
恢复:如果司法部长感到有必要,他(她)将可以决定任命一位外部检察官来调
查某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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