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府公布:关于整顿纪律和工作作风的新条例
【法新社开罗十月二十六日电】官方公布的一项新条例规定:“办公室内不得过于怠惰懒散。”埃及数以万计的公务人员受到了上述警告。
《埃及日报》刊登了这项新的严峻条例的全文,其中规定:“违反纪律四十次给予开除”。许多官僚主义者见到后大为震惊。
“违反纪律”的现象主要是指在工作时间睡觉,一些职员就是喜好以打盹来消磨时光。
这项新条例规定:“在办公室里睡觉扣罚一天半的工资,如犯有三次,则扣罚两天的工资。”
迄今为止,公务人员差不多都认为自己不会被解职。事实上开除也是极为罕见的行政措施,通常只有突出的不称职或行为不轨的人才被开除。
但是如今时代变了。政府决心彻底改变过去那种现象。过去人们前往某一部门要求叩见,往往是听到“明天再来”这句口头禅,吃了“闭门羹”。
这项条例不仅可使懒惰成性的官员不能继续在办公室里睡觉,而且还不准使用电话进行私人交往。他们如果打了私人电话,前两次给予警告,第三次被抓住,就要给予扣发两天工资的罚款。
以办理私事使用公家汽车,也属禁止之例(这是对公务人员特权生活方式的又一打击)处罚的办法是开除。
这项由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的中央机构发布的条例,看起来是由一位主张严格纪律的专家起草的规定中没有可以侥幸的余地。
甚至进出办公室也要通过指定的进口处和出口处。还对在办公时间内接待私人来访的习惯,也作了处罚的规定。现在凡办公时间会见私人而又屡教不改者要处以相当于四天工资的罚金。
如按上述条例办理,一个整个时代的东方那种讲究客气和因循守旧的习惯将会一扫而光。
对于拒绝执行指派的任务或拒绝超时工作以完成这项任务的官员,要给予十分严厉的惩治。他可能会失去三十天的工资,甚至会降级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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