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德用记过失分的办法处理开车违反交通规则的人
过失分积累到十三分时,开车者必须进一所指定的学校进行「补习学习」,积累到十八分时,就吊销开车者的驾驶执照
【德新社汉堡八月十七日电】每一个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一旦违反了交通规则,他的姓名便被记录在数量正在迅速增加的官方档案里。
今年六月,在弗伦斯堡,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记录在案的人名便达五百万,这差不多相当于整个丹麦或苏格兰的人口,占西德驾驶汽车的人数的四分之一。
前运输部长克沙伊德勒警告说:「我们不能陷入最终每个德国人都被记录在这种档案里的境地。」
他的继任者豪夫想要从根本上来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完全取消这种档案,但是保守的反对党反对采取如此激烈的步骤。
违反交通规则者所受到的惩罚是在档案中记不同的过失分,记分的方式如下:
对犯有酒醉后开车罪或从肇事现场逃走罪的人要记七个过失分。
对驾驶执照被吊销后仍开车的人要记六个过失分。
对喝得微醉后开车的人要记四个过失分。
过失分并不作为罚款或刑事处罚的依据。
过失分的积累意味着肇事者将失去其开车的权利。
九个过失分的后果是当局发出一份书面警告。
有了十四个过失分就需要重新进行领取驾驶执照的书面和实际测验。积到十八分后,驾驶执照就要被吊销,除非开车的人能通过对他或她是否适合于开车而进行的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检查。
在联邦德国的一些州里,这一制度甚至更复杂些。例如,一个有十三个过失分的驾驶汽车的人可以进一所指定的学校进行「补习学习」。对于能够成功完成补习课程的人可从档案中将他的过失分减去三分。
然而,尽管这一制度也许是全面的,但它也有其不足之处。正如西德驾驶员协会的一位发言人所指出的:「对于那些由于职业上的原因而肯定在开车的里程上要超过人们开车的平均里程的人来说,过失分增多的危险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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