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独立报》报道:中国妇女地位不断提高
【爱尔兰《爱尔兰独立报》八月十九日报道】题:中国:妇女能顶半边天
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政府通过的宪法和婚姻法都明文规定,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以及家庭生活方面,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中国妇联的官员说,虽然男女完全平等的目标还有待于进一步实现,但是,在过去三十年中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妇女参加劳动的人数大大地增加了。虽然妇女仍然主要集中干某些工作——在农村是种棉花,在城市是在纺织厂工作,但是她们中已有很多人参加了非传统性的工作,有的当司机,有的当医生等等。
在城市,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是不成问题的。在农村,也正在进一步促进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逐步进入政府和其它领导岗位。一九八一年,在文职部门工作的妇女人数占文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为一九五一年的十四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的比例从一九五四年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百分之十二增加到了一九七八年召开的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百分之二十一点二。
然而,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中,妇女的比例仍然只占百分之三到六。
妇联提供的统计数字表明,在一九四九年以后的最初几年中,城市女工仅有六十万,主要集中在纺织厂、缫丝厂和卷烟厂,占工业上整个劳动大军的百分之七点五。到一九八○年,女工人数已增至三千四百万,占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四。
现在,在纺织工业中,女工占百分之五十五,在轻工业中占百分之四十八点五,在铁路运输部门占百分之二十五。在重工业部门,则没有这么多,但是在诸如精密磨床等部门,女工所占比例也很大。参加像电子工业这样一些新兴工业的妇女人数也正在增加。
一九四九年初期,北京没有妇女驾驶出租汽车、卡车、公共汽车和电车,而今天,女司机的人数已超过一千六百名。
大约有一亿五千万农村妇女在从事农副业生产。但是农村许多地区计算“工分”的办法仍然是,一个男劳力一天最高可挣十二分,但是一个女劳力最高只能挣八分。然而,新的农业政策对妇女更为有利。新政策要求每户或每个劳动小组完成规定的生产指标。只要能完成指定的任务,那么某个人的身体强弱或劳动多少小时是无关紧要的。
实行这种政策后,妇女在种植棉花和水稻、特别是插秧等方面能有更多的收入。
在新的政策的鼓舞下,农民妇女还可以在副业和手工业生产方面挣钱。
有消息说,一些农民把他们的女儿留在家中从事手工业劳动,而不让她们上学。
在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中和从事高等教育的教师中,男的仍然比女的多。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小学男女学生的比例实际上是相等的;但是在高等院校,女生所占的比例减至百分之二十四,在大学的研究生班中,这一比例更低。
但是,这一情况正在发生变化。从全国范围来说,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妇女占百分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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