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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共《赤旗报》报道:《日本工人劳动过度》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8-2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共《赤旗报》报道:《日本工人劳动过度》 【日共《赤旗报》二月十一日报道】题:日本工人劳动过度 国际上谴责说,“日本工人劳动过度”,日本工人比欧美国'...

日共《赤旗报》报道:《日本工人劳动过度》


【日共《赤旗报》二月十一日报道】题:日本工人劳动过度
国际上谴责说,“日本工人劳动过度”,日本工人比欧美国家的工人每年多劳动一两个月。这种状况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而且,甚至出现了进一步扩大的倾向:在“紧缩经营”的情况下,极力鼓动工人出勤,提出“要少数人干更多的活”,强迫工人长时间加班、假日上班,甚至每年带工资的假日也得不到休息。
日本的劳动时间,一九六○年到一九七五年逐年减少,并发展到引进每周休息两天的制度。但是,一九七五年以后,劳动时间反而增加了。
欧美国家的工人每年的劳动时间是一千七百——一千九百个小时,而日本工人每年的劳动时间却比欧美国家多二百到四百个小时。其原因何在呢?
譬如每周休息两天的制度,欧美国家已普遍实行,而日本却大大落后于这些国家。而且,已实行每周休息两天这一制度的企业,也是有名无实。譬如每月利用休假日上两三天班(日立制作所)已成经常。
同欧美国家相比,加班时间也比较长,一九七五年以后又有增加。据前年电机工人工会联合会所作的调查,每周劳动六十个小时以上的占百分之五点六,每周劳动三十到四十个小时左右的占百分之三十四点二。而且,正象“不能拒绝加班”的人占百分之四十一所表明的那样,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而且,还常有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加班”。
同外国相比,每年不扣工资的假日也较少。关于每周的休息和每年的休假,欧美国家百分之百地取得这种权利。但是,在日本,这种权利的取得率只不过占百分之六十一点二。
大企业以百分之九十五或百分之九十六这样高的出勤率为前提制定生产计划,也不安排后备人员,驱使工人干活。工人想休息也不能休息,不得不放弃休假,这是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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