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文章:《利用电脑犯罪层出不穷,美国每年损失逾百亿美元》
【香港《明报》七月二十六日文章】题:利用电脑犯罪层出不穷,美国每年损失逾百亿美元
电脑的发达带给现代人许多方便,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之而来的高级电子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美国这个电脑先进国家,也因此每年损失上百亿的金钱,而且情况是越来越糟,坏的是这种犯罪手法通常是监守自盗,不易被发现,或发现时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以洛杉矶一家银行的一个电脑顾问为例,他把一千零二十万美元转入自己账户,被发现时,他已把现金换成钻石,远走他国了。纽约联合银行一个职员经由电脑转了一百五十万美元入自己账户,别人在二年后才发现。这些案件,能否查出全靠运气。聪明的人甚至于做得十分巧妙,由于银行普遍自动化以节省人力的关系,有人甚至于可以做到偷钱而不碰电脑一下,在华盛顿就有一宗案子,一个专家把隐形印好自己号码的存款单放在柜台上,顾客拿单据填存款时都直接进入他的账户了,而那隐形号码是能直接受电脑感应的,在别人发现前他已领走了巨款。
电脑的好处是节省许多人的时间,同时也使犯罪的速度加快,也少了见证人及文件方面有关的证据,有人在做完案时,把方程式整个毁去,就更是无从追究了。受害最多的,通常是银行及资料处理公司,一般的损失都发生在顾客身上,有的被保密起来,以免惊动存款的人或股票持有者而造成混乱。报警的只占所有犯罪案件的百分之十五,因为报了案通常也没有结果,对于那么复杂的电脑作案过程,法官警察陪审团都束手无策。联邦调查局为了应付未来的高级罪犯,特别在七万八千名探员中选出五百人教以电子新知识,局里的许多档案也用电脑处理,但是却发现不少资料也因电脑的关系,被黑社会或犯罪集团偷去了。制造电脑的公司近年来想在安全方面特别加强,以致于进入机密室时都要重重的密码。但他们仍说:“没有绝对安全的电脑。”
另外一种因电子发达而产生的犯罪,是翻制唱片及录影带的兴盛,在美国每十张唱片就有一张是假的,有的电影在未上映或者首映时,就被复制卖给小电影院或录成录影带。
这许多犯罪使生产公司头痛,有的甚至不敢提出新产品。现在,美国国会正在拟定如何对付这种电脑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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