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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文章《美国倡设“安息院”》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8-0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大公报》文章《美国倡设“安息院”》 “安息院”主要是为一些身息不治之症、即将死亡的人提供一个获得最后安息的场所;美国已设立一百十五所“安'...

香港《大公报》文章《美国倡设“安息院”》


“安息院”主要是为一些身息不治之症、即将死亡的人提供一个获得最后安息的场所;美国已设立一百十五所“安息院”
【香港《大公报》七月二十五日文章】题:美国倡设“安息院”
对于一个身患不治之症、死亡只是时间问题的人,应当怎样处理?是让他在家里死亡,还是送进医院,抑或另外安排一处特别的地方?这是美国正在解决的问题。
目前美国已经有十个州通过了特别立法计划,建立“安息院”的设施。这项消息传出,在全美国获得更加广泛的响应,虽然也有一部分人反对,但看来让一个人获得最后安息——“死得其所”,原则上还是合乎人道主义的。
现代最早的“安息院”是一九六七年在英国出现的。这十余年来在美国逐渐得到发展。一九七五年美国成立了全美安息院协会,并在同年召开了全国性的推广安息院的会议,那时讨论的课题是,在医院的一角或特设一处让病人家属聚集的地方,使绝症病人从容死去。到一九七八年全美安息院协会开会时,出席的代表达一千二百人,许多人提出应当建立独立性的安息院。
而这一年美国已有二十间专门性的安息院建立起来,反应普遍良好。今天更增加到一百一十五所。
在美国提倡、推动设立安息院最力的,是研究共产国家问题的专家、名记者维克塔·索尔查和他的妻子。他们夫妇的女儿珍,二十五岁时患上了癌症,在一九七七年底死了。
索尔查夫妇早已知道女儿身患绝症,就率直的告诉女儿真相。这是全家极端悲痛的事情。索尔查认为,既然亲人已无法救洽,不如索性让她知道。但更须要有一个让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有最后安息的处所。病人留在家里,由于日日见面,只能造成家人的精神不安;进医院,许多医院不收。尤其是癌症患者,到生命最后阶段多数十分痛苦。这类患病者须要医药上的特别照顾,家庭无能为力;眼见患者垂死挣扎,家人在精神上所受的压力更大。
索尔查将送女儿进英国一间安息院的经过以及和他在美国多方委托亲友找寻安息院不果的情形,在美国报纸上发表后引起广泛的同情。他们夫妇强烈要求美国政府推广安息院也获得了支持。各州纷纷成立了推动安息院的民间团体,要求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但也有不少人表示反对。
反对的人认为,病人已经快死了,尤其是不洽之症的病人,在生命临到末了的时期,更应当在家庭内得到亲情的温暖。病人本身也希望如此,如果就此将病人往安息院一送,实有背人道。他们的另一个理由是,病人如知道被送进安息院,那在精神上就等于入了死囚室,静待生命的终结,这对病人是非常残忍的事。
但据全美安息院协会的说明,安息院收容的对象只限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并特别着重于三种情况的患者。一是绝症患者陷于不间断的剧烈的痛苦状态,须要特殊的设备和照顾;第二,患者的家属确实无法亦无能力照顾,患者在此种情况下精神痛苦加深;第三,病的种类特殊或病人的精神状态异于一般人。有这三类情形之一的人,可以优先进入安息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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