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立法严惩性骚扰者
【中央社汉城12月24日电】(记者 姜远珍)南韩国会通过惩治性
骚扰法案,这不仅严惩包括滥开黄腔等调戏男女同事的不肖之徒,并将对视
若无睹,不予遏止的公司负责人课以罚款。
南韩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23日通过“男女雇用平等法修正案”,对所
谓“性骚扰”定义为:“凡业主、上级或同事等,利用公司内的地位或业务
关系,对其他员工施以与性有关的语言或行动,使对方蒙受到性方面的屈辱
感,导致雇用环境恶化的行为。”
上述法案明文规定,凡是有员工5名以上的公司,必须向员工实施预防
公司内性骚扰的教育,若公司负责人未履行此项义务,公司员工可向劳动部
门设在各地的办事处检举。
届时,公司老板将会被课以300万韩元(约2500美元)以下的罚
款。如果受性骚扰的员工将此问题公开后,反遭老板报复,老板将被罚款5
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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