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最寒冷的一天
【东京《时报》12月25日社论】题:东史郎案是一起政治事件
12月22日,是东京最寒冷的一天。除了天气阴沉,寒风凛冽之外,
东京地方法院对东史郎的“南京大屠杀日记”案的判决,更是令人寒心彻骨
。
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是,记载“南京大屠杀”暴行的东史郎日记侵害名
誉罪成立,判决书命令东史郎向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原小队长桥本光治赔偿5
0万日元。
这样的判决结果极其荒谬,也就是说,当目睹杀人行为的一位证人勇敢
地向公众和社会指证、揭露杀人者的罪行后,法院不仅不运用法律武器将杀
人犯绳之以法,相反,却将正义和勇敢的证人苛以“侵害名誉罪”,并令其
向杀人犯作出赔偿。世上哪个国家有这样的法院?哪个国家又有这样的法律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天理难容!
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所依据的是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因为原告桥
本光治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状告东史郎。但不管站在何种角度看,这决不
是一起民事纠纷案,而是一个政治案件,所涉及的应该是国际社会通用的《
战争法》。
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德国的话,我们相信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决不是
东史郎,而是桥本光治这个沾满中国老百姓鲜血的战争凶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各国对纳粹残余分子进行了穷追猛打。而
日本不仅没有对过去的各级战犯进行严肃的“清洗”,而且纵容这些大大小
小的军国主义残余分子招摇过市,试图翻侵略战争的案。
现在的日本社会,存在着民主政治的力量,同时也蕴藏着反民主政治的
势力。后者的势力正在蔓延并日趋嚣张,东京地方法院的此次判决结果已经
透露出令人深思的讯号。
我们认为,东史郎一案决不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而是一个“政
治事件”,政治事件只能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
我们谴责东京地方法院利用法律掩盖历史真相,并对东史郎进行政治迫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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