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评中共六中全会决议
说决议总的说来是令人满意的,对毛主席的评价是十分全面、也颇为公允的
【香港《明报》七月一日社论】题:邓小平在理论上也获大胜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所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一篇三万五千字的长文。细读了这篇长文之后,发觉对于毛泽东功过的评价,从中国共产党的立场来说,应当说是十分全面、也颇为公允的。
这个“决议”是关于“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由党的中央委员会通过,当然必定站在中国共产党的立场而作结论,中共中央愿意对伟大领袖作一种比较友善亲厚的推断,那也是很自然的。
但关于毛氏错误的事实部分,“决议”决没有避而不提,关于毛泽东反右时的扩大打击面、大跃进时的急躁冒进、反彭德怀集团的错误、对发动文革的重大错误的主要责任、批周批邓的错误、重用林彪、康生、四人帮的错误等都具体指出。另一方面,对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以及其他领袖的正确行动也一一列举,与毛氏的错误作为对照。
关于华国锋,一方面肯定他在打倒四人帮一事中有功,另一方面也指出他在批邓时期开始掌权,列举他推行“两个凡是”、搞个人崇拜等等错误。结论说:“很明显,由他来领导纠正党内的左倾错误特别是恢复党的优良传统,是不可能的。”
这个“决议”总的来说是令人满意的整个结论是禁止搞个人崇拜,要以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为长期性的要务,确定不再搞大张旗鼓的阶级斗争,号召争取民主与法治,重视知识科学与文化艺术,强调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来实施社会主义与马列主义,反对左倾冒进。“决议”肯定毛泽东思想,然后详细列举毛氏著作中有益的篇章,并声明不能认为凡是毛泽东的言论都是正确的,而特别强调他
“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理论。
我们觉得,这个决议充分表达了邓小平、胡耀邦、陈云等开明务实派的主张,如果他们在文句上对保守派有所让步,也决不是重要的让步。华下胡上、邓任军委主席等变动,是开明务实派在权力与人事上的重要胜利,“决议”的通过是他们在理论上的重要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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