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报道:《苏联农业,大力发展自留地生产》
【日本《每日新闻》六月二日报道】题:苏联农业,大力发展自留地生产
苏联存在着一种良好的经营形式:仅占全国耕地面积百分之二的土地生产的产品占整个农业生产的四分之一。这种形式被称为“自留地”或“副业经营”。农民利用闲散时间,在从国家借来的土地上从事耕作,或从事畜牧业生产。主要经营项目有:蔬菜、水果、牛、猪、羊、家禽、鸡蛋、牛奶等,畜产品中,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要依靠自留地生产。产品除自给外,还向国家出售,甚至还出售给城市的集体农庄市场,丰富居民的生活。
最近,苏联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发展自留地生产的政策,尤其是集体农庄,正在援助并奖励集体农庄的庄员经营自留地。集体农庄还采取了如下办法:同一些人签订特殊合同,委托饲养幼畜、家禽,到一定时候再由集体农庄收购。对象不局限于集体农庄的庄员,甚至还扩大到当地的工人、干部和退休者。
集体农庄可以把收购的产品作为自己的产品卖给国家,同时又能得到国家供应的饲料和提供的牧场,而且这些借用的土地可以免税。
在家畜患病时,集体农庄除派出自己的兽医外,还提供运输家畜和蔬菜所需要的卡车等,为发展自留地经营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务。
现在在大力提倡自留地的机械化作业,并设计了面向自留地经营者的机械,而且已经开始出售。
发展自留地生产的呼吁虽然是出于苏联农业不景气的背景,但是,在意识形态上,这种经营形态一直被视为落后的,因此,也不是没有批判的意见。首要的担心是,太热衷于经营自留地会忽视本职工作,会放松集体农庄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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