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报道:中国努力消灭贪污腐化现象
【日本《读卖新闻》12月5日报道】题: 中国努力消灭共产党干部的
贪污现象(记者石井利尚发自北京)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各党政机关及军队下达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内容十分严厉,它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贪
污腐化现象明文规定了由上一级领导班子加以监督和进行惩罚的一些制度。
江泽民的方针是,设法消灭人民深恶痛绝的地方干部和党员的贪污腐化现
象,以提高党中央的威信。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对防止贪污和不正之风负起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模
范作用。而且还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要采取一切措施防止贪污腐化,对纠正党风
、防止在晋升和录用等人事方面产生不正之风负起责任。
此外,还明确规定,要对那些在处罚不正之风方面态度暧昧的负责人进行
严厉惩处,如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视而不见、“不制
止”或“隐瞒不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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