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不留痕
【香港《南华早报》11月10日文章】题:不留伤痕的管教(记者  莫琳·
弗里利)
 古话说,惩罚应该是适用于罪行的,但你如何将这句话用在一个4岁小孩
的顽皮行为和一个存心考验你的忍耐限度的十几岁小孩身上呢?
好心而且大度的观点是:惩罚得越少越好。如果你惩罚过度,对孩子或打或
骂,你就会失去你的道德权威。你的孩子可能会因为你的脾气捉摸不定而害怕你
,但你永远无法赢得他们的尊敬。而权威应该取决于尊敬──而不是棍棒,皮带
和“笨蛋”高帽等。
但我们避免虐待性惩罚的努力常常会以完全不进行惩罚告终。目前最好的观
点并不主张这种逃避现实的做法,相反,这种观点寻求的是创造一种不必非要进
行惩罚的局面。
多年以前,我取得了一次巨大的成功,当时我的孩子10岁。他已经习惯于
不时大发一阵脾气。事后他告诉我他无法控制自己,因为男孩子就是这样。
我没有对他进行说教使他改掉这种图一时之快的习气,而是说如果他能够
一个月不发一次脾气,我就给他买他一直渴望的那件昂贵的玩具。等到他一个月
没有发一次脾气后,这时我就能够向他指出,如果他愿意的话,他是可以控制自
己的脾气的。于是他就不再乱发脾气了。
想象一下说这样的话来吓一个非常调皮的小孩,让他规规矩矩,接受束缚:
“如果再这样下去,你知道吗,你就再没有冰淇淋吃了。”或者是:“我受够了
,你回房间去。”这不是任何主张平等的小孩所愿意接受的。
公正而且考虑周到的惩罚远比过度的宽容更能使孩子适应生活这所大学校。
对任何孩子而言,你所能做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在还没有教他们知道不良行为会
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就将他(她)送入外面的世界。·责任编辑  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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