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公布蒋经国等人工资情况
【中央社台北四月三十日电】行政院对立法委员黄志达质询的书面答复中指出,总统、副总统、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五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大法官及部长的现行待遇,分别依据“总统、副总统及特任人员月俸公费支给暂行条例”、“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岁费公费支给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国会代表比照立监委员支给待遇。
根据这两项条例的规定,七十年度总统以至部长每月的待遇为:
总统:二十七万四千六百八十元(约合七千六百三十美元——本刊注)。
副总统:二十万六千零一十元。
五院院长:六万四千零九十五元。
五院副院长:四万一千二百零五元。
立监委:国大代表、部长、大法官、考试委员,三万六千六百三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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