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的故事(四)
鲍勃·诺伊斯是美国人家喻户晓的工业家和电子学家。《绅士》杂志曾经聘用著名记者托姆·伍尔夫为这位硅谷的开拓者撰写传略,把他列为‘‘美国50位杰出人物”之一。不过,诺伊斯早在20年之前就出了名。
诺伊斯于1927年出生在衣阿华州一个小城里。他是四个男孩中的老三。他的父亲是位传教士。象大多数小城牧师一样,老诺伊斯总是带着家小,从一个教区到另一个教区不断地奔波。
诺伊斯12岁时,家人决定搬到伊利诺伊州去,诺伊斯主动留了下来,在格林内尔学院上大学。这主要是因为他和该学院物理系主任很有交情。
对诺伊斯来说,大学的学习是很容易的,尽管他主修了物理和数学两个学科。他被选为下最小功夫获得最好成绩的学生,因而获得了布朗·德比奖。
课余时间,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诺伊斯爱吹双簧管,还演过剧,在当地电台的一出肥皂剧中担任主角。
有一次,在学生宿舍的一次聚会上,活动的组织者中有一些人当过兵,他们决定举办一次南太平洋式的宴会。但是,这种宴会上必须有一只烤猪。由于大家都没有钱,所以便派诺伊斯和另一名学生去附近的一个农场偷一只猪。这两个男孩从一个猪圈里抓了一只25磅(11公斤)重的猪,很神气地回到了校园。
这次宴会办得很成功。但是第二天早晨却很糟糕。在衣阿华州,偷猪几乎是该处以绞刑的大罪。于是诺伊斯和他的同伴去向这位农场主道歉。
在盖尔教授同警察和行政官员们达成协议之后,诺伊斯受到了停学一学期的较轻处罚。
1949年秋,他进了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后,他立即开始寻找一份能够满足他对固体物理学的兴趣的工作。当时美国有不少著名的科研实验室。但诺伊斯却选中了不起眼的菲尔科公司,这显示出了他的创业气质。该公司给的薪水较少。但是,为了在事业上获得较大的机会和自主权,诺伊斯对此并不计较。
他在菲尔科公司干了3年,于1957年底创建了费尔柴尔德半导体公司。对那些曾在该公司为他工作过的人来说,诺伊斯之所以是一位巨人,是因为当他遇到和肖克利相同的情况时,他所采取的是截然相反的做法:相信人们,尊重他们的能力,以及体面地平等待人。
在费尔柴尔德公司,诺伊斯以非凡的能力使众多才华横溢但个性很强的人团结协作了将近10年。他是硅谷的艾森豪威尔。因为他尽可能地把他的自我意识很强的和难以驾御的将军们保持在控制之下,使之相互协调,以实现最终目标。
如今他的财产已价值几亿美元。他在创造我们时代的里程碑式的发明——集成电路方面起了关键作用,并与别人共同创建了两家伟大的公司。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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