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确立两岸交流及关系基本原则
【中央社台北11月2日电】题:政府已确立处理两岸关系及大陆政策
原则方向(记者 曾淳良)
行政院大陆工作会议今天下午结束,经多次预备会议广泛且热烈的讨论
后,已获致“两岸交流基本原则”及“两岸整体关系基本原则与工作方向”
的多项结论,从而确立了政府今后处理两岸关系与大陆政策的原则与方向。
大陆工作会议今天上午开幕,下午的闭幕记者会由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
委张京育主持。他说,这次会议是行政院从民国84年以来首次召开的大型
跨部会大陆工作会议,共有来自各部会负责大陆工作的司处长级以上官员约
170人出席。
张京育指出,这次会议在两岸交流的基本原则上获得以下三方面的结论
:
一、文教交流:将健全交流秩序,完善交流环境;加强资讯流通,促进
知识共享;推动两岸合作,提升文教水准;订定交流重点,累积交流效果;
鼓励对等参与,扩大交流领域。
二、经济交流:将合理规范赴大陆投资,加强服务台商;两岸贸易往来
将兼顾稳健发展与分散风险;两岸赋税交流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并维护税制
的公平合理;两岸邮电往来在间接原则下,提升业务服务品质;两岸航运往
来应在确保国家安全、尊严及全民福祉的前提下,循序推动;两岸旅行交流
应以循序渐进为原则,采阶段性开放作法。
三、社会交流:将建立两岸社会交流秩序,促进良性互动;畅通资讯交
换机制,务实卫生科技交流;强化两岸法务互动,保障人民权益。
在两岸整体关系基本原则与工作方向上,张京育表示也获致以下三方面
的结论:
一、政策协调与管理:强调今后政府大陆政策依据国家统一纲领的规范
,将逐步审慎筹谋开放措施;责成陆委会与各机关研究建立资讯处理机制;
主管机关应会同陆委会等相关机关就相关开放措施对于整体大陆政策的影响
适时加以检讨。
二、文宣:将秉持“理性务实”的态度,以“凝聚全民共识、增进国际
了解、促进良性互动、争取国际认同支持”为原则,并责成陆委会建构统合
文宣机制,循序推动大陆政策的文宣工作。
三、两岸协商:责成陆委会统筹协调两岸协商各项事宜,并应优先商谈
攸关人民权益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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