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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要求对无效利用进口设备单位进行制裁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3-2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报要求对无效利用进口设备单位进行制裁 【苏联《劳动报》一月十六日刊登苏联建设银行经济计划局副局长B·丘留科娃和主任经济师M·别利亚耶娃的文章】'...

苏报要求对无效利用进口设备单位进行制裁


【苏联《劳动报》一月十六日刊登苏联建设银行经济计划局副局长B·丘留科娃和主任经济师M·别利亚耶娃的文章】题:三思而后行……
在苏共中央的《苏联一九八一——一九八五年和一九九○年以前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方针》草案中强调指出了进一步扩大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的互利的贸易、经济和科学技术联系的必要性。
满足国民经济对先进设备、最新工艺流程和某些原料和材料的需要是我们在这种伙伴关系上的目的。
一般说,在利用进口设备问题上,时间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问题不仅仅是,设备也像其他东西一样,是要无形老化的。还存在着供应公司保证的有效期,负责安装期限、整理期限等等。至于由这种或者那种机床生产的产品也具有有限的时间上的需求就更不必提了。例如,今天人造毛织品是时髦的,但是,谁能担保,明天人们还如此地愿意买它呢。
考虑到所有这些,利用进口设备的企业的建造,应当由有足够能力的,拥有现代技术装备和高度熟练的工人的建筑组织承担。应该首先和全部地保障对这样的建设工程的投资。一般来说是这样的,然而,遗憾的是,不经常都这样。
五年以前,苏联拖拉机和农业机器制造部为弗罗洛夫铸钢厂二号车间买进了进口设备。拖拉机和农业机器制造部对这项工作是做得浮皮了草的。结果是,在五年时间里,在二号车间的建设中只用了百分之九的资金,去年,这一工程全然没有列入建设计划。
总之,设备买来了,但闲置在那里。有效保证期在一九七七年就期满了,定货人不得不以自己的力量并靠自己出钱补偿这一切缺陷。在安装工作上,在调机和使设备达到设计能力上,还需要许多资金。
教训是什么呢?买进设备,本来是想利用邻国的科学技术成就,而尽快地经过三、四年就收到经济效果,实际上是已经过了五年我们还在为所买的东西付出代价。
很难完全明确地说,这样的事是由于哪一个具体原因造成的。许多原因,然而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存在着这样一种庸见:认为只要从国外买进了技术设备,就等于事情已经做了。
苏联轻工业部把进口设备作为解决其问题的一个方法。并不错,这是达到目的的完全可行的办法。但更确切地说,这只是开始。而这个部却认为主要的事情已经完成了。到第二年,价值一千一百多万卢布的设备还存放在奥伦堡丝织联合工厂的仓库里。
使用这种设备的染整厂的建造工程已拖到了第六年,它的交付日期一拖再拖,去年“奥伦堡工业建筑”托拉斯已是第三次破坏完工期了。
无论怎样,从国外买进技术设备的人首先应该受到指责。因为,他在花钱时就应该仔细地考虑这一交易的一切利弊。
是否有什么制裁措施能对无效地利用进口设备的单位施加影响呢?是有的,如果机床和机器在仓库里存放超过了期限,我们有权处罚定货人,即每年罚缴设备价钱的百分之十。两年前,我们对这样制裁的刺激效力进行了检查并证明,这种效力是很小的。部和企业有钱付罚款,而且罚款数目也不大。
我们认为,第一,对从事向国外购买设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制定个人物质责任制度。在进行竞赛总结和评奖的时候要考虑这方面的工作成果。第二,要制定这样的规章,即进口设备安装期限逾期的单位自动地丧失了再从国外购买设备的权利——尽管是同样类型的设备。归根结底,应该由有能力利用最好设备的单位获得这些设备,这才是公正的。
否则,事情就会糟糕得很。
不仅是没有安装的设备有这种问题。遗憾的是,开工的设备也有达不到预期效果的。例如,苏联食品工业部在阿博维亚纳市建成了一个啤酒厂并在一九七七年使其投产。工厂的设备是进口的,产品也不坏,企业的能力只利用了百分之二十七。
在这种事情上出差错简直是不能允许的。但是,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那些出差错的人应该为此受到处罚,而绝不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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