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官司
【香港《信报》9月26日文章】题:人狗争产
两年前,美国一位富翁过世时,留下遗嘱将产业赠与爱犬,于是这条狗成为
亿万身价的“大富狗”。这富翁在世之前早有同居女友,但同居人不受法律保障
,所以该女子一无所获。
富翁遗嘱还规定:服侍爱犬者可以分享产业;一旦爱犬辞世,价值几百万的
房产即拍卖,连同一切财产全部捐给“宠物保护协会”。所以这位同居女友在富
翁死后得以继续居住该豪宅,不是作为女主人,而是服侍狗的人。狗是主,她是
奴。
现在,此狗年岁已大,终将老死。这位女士想到,如果这一天到来,她也将
一无所有。于是请律师打官司,提出:遗产不应由狗独占,而应由她与狗一同分
享。法院居然受理此案,于是出现人狗对簿公堂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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