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纪闻之十四:个体农户松散的经济协作
西欧经济学者评论日本与印度的经济发展,为什么一个迅速而另一个迟缓时,曾经说道:“主要是日本明确无误和全力以赴地把宝押在自愿协作和自由市场上。”
我们粗略看到的日本农村情况也是这样。日本个体农户在政府支持下,自愿协作,充分利用自由市场,组织多内容、多形式的松散的经济协作体,发展了农业生产,又用这种协作组织,把个体农户经济,与现代化大企业经济之间的矛盾,较好地解决了。
日本内阁农林省的两位官员向记者介绍情况时说,一九四七年日本实行农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建立了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小土地所有制。农民积极性很高,但经济力量很弱。它迫切需要政府的扶持。以后,日本大工业大商业经济更快地发展了,这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很难与大经济发生密切联系。譬如买化肥,个体农户就很难办。面对着这些难题,日本政府参考欧美的经验,采取立法、贷款、减税等手段,在农业的流通过程和生产过程中,倡导和推行多内容、多形式的“共同化”与“合作化”。流通领域里遍布城乡的“农协”遍布今日城乡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以下简称“农协”),就是政府扶助、个体农户出资举办的主要经济协作组织。从表象上看,它与我国五十年代初期在农村组成的供销社与信用社相似。它的主要活动是协助农户共同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共同销售农副产品,办理储蓄,借贷资金,兼营生命保险、农业保险、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业务。同时,国家还通过它向农民收购粮食,提供低利贷款和价格补贴。
我们在福岛县访问过一个叫北福岛的基层综合“农协”。它把会员在流通领域里需办的事,几乎包办了。到去年十月份,它吸收会员存款平均每户三百四十七万日元,向会员发放低利贷款平均每户一百六十六万日元。它以低于市价1—3%的价格,向农户供应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平均每户一百一十二万日元。这里是水稻和水果的主产区,农户生产的全部大米和百分之七十五的水果,都是经这个“农协”销售出去的。“农协”还根据果区农户的需要,建设了选果加工厂、冷藏库;购置了供果农租用的花粉收集器、农药喷射器。它办有燃料中心、加油站、汽车和农机具修配厂;有供应农户结婚仪式使用的礼堂、幼儿园、托儿所,还开展组织农民出外观光旅游等业务。象北福岛这样的“农协”叫“综合农协”。还有专为酪农、果农、蚕农服务的“专业农协”。目前这两种基层“农协”已有一万一千多个。据日本朋友介绍,全国近五百万户农民基本上都参加了。“农协”从中央到地方有健全的组织,我们所到城乡到处看到醒目的“农业协同组合”的牌子。在各级“农协”工作的脱产职工达二十七万多人,已拥有可动用资本二十四万亿日元。“农协”已成为日本数得上的实力雄厚、举足轻重的联合企业。生产中多内容多形式的“协作”体日本个体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愿协作组织,也比比皆是。协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一、共同利用组合。一家一户购置不起或使用不合算的大型农机具和设施(如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以及养蚕室、青饲料贮存塔)时,就由几家个体农户出资联合购置共同使用;二、集团栽培组织,有的称作“团地”。这是个体农户共同协定品种和栽培方法,实行共同作业和共同利用机械设备以及共同销售的组合。这种协作形式比第一种协作程度高,不仅能充分发挥设备效益,还能利用联合的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三、受委托组织。这种组织采取承包耕作方式。一些兼业农户将自己的农业经营或农业作业,委托给专业农户或“农业协同组合”代为耕作;四,还曾出现过类似我国五十年代农业初级合作社那样的合作组织。坚持自愿,联而不合从我们接触到的情况看,日本个体农户基础上的这些经济协作体,有以下共同的特点:
坚持自愿。日本中央农协宣传部长说,三十年代,日本靠政府命令,强迫农民参加“农协”。农民同“农协”处于一种对立状态。现今的“农协”,吸取了以往的教训,坚持自愿,农民认为有利就参加,无利就退出。又允许一户农民同时参加几种“农协”组织。农民参加“农协”,又享有行动自由。我们住在福岛县农民阿部浩一家,那天早晨,邻居也是一户农协会员,正包装自己收获的桔子,准备运往福岛市场直接卖给批发商。我们问他:“你是‘农协’会员,这么做合适吗?”他笑着说:“怎么对我有利,我就怎么干!现在桔子新鲜,我直接卖给批发商,可以赚个好价钱。卖不了的,我才卖给‘农协’呢!”
只联不合。如种植水稻,个体农户只在育秧时联一下,种植水稻的其他工序,还是各户自己干自己的。“养蚕协同组合”也是这样,一般是在蚕儿三龄以前由农户合养,过了三龄,各户分开饲养。像福岛县石井町土成中央温室那样的蔬菜团地,十户农民共同购置和利用大型设施,共同安排生产计划,共同向外销售产品,农民从这个“共同”中很沾了便宜,但他们还是坚持各户自负盈亏,赞成联,反对合。日本“农协”官僚化的趋势个体的日本小农经济需要“农协”这样的经济组织。单家独户的农民不能对等地同大企业谈生意,无力在市场上竞争,容易受中间商苛刻的剥削,因此“农协”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业务范围越来越大。用日本朋友的话说,“农协”实际上是将分散的个体农户组织成“有限股份公司”,去与各大公司进行经济交往。这种组织和其它个体农民的协作体,对日本资本主义农业经济的发展,无疑起着良好的作用。近年来,“农协”在经营方向和活动方式上,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人们认为,“农协”越来越不以农民为本位,只顾自己多赚钱,如有的“农协”,过多经营非农业的放贷以至证券交易,经营方向脱离了农民;有的“农协”为了多赚钱,就动员农民购买不必要的新农机具,这样,“农协”从中赚取手续费,捞到了好处,农民却受到了损害;许多“农协”机构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派头越来越大,变成了官僚机构。日本一些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的农民,批评“农协”搞剥削,干脆抛弃了它;多数农民无力单独到市场上去竞争,他们说,虽然通过“农协”买卖东西沾不了多少便宜,但如果没有“农协”,我们受的损失会更大,“农协”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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