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报道经国际奥委会认可:八四年奥运会将增加「水上芭蕾」比赛项目
【台湾《联合报》二月十七日消息】经过多年的争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已经认可,一九八四年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夏季奥运会,将增加“水上芭蕾”比赛这个项目。
“水上芭蕾”是水上竞技的四个项目之一,其它三个项目是游泳、跳水及水球。
“水上芭蕾”有以下一些特色:
——选手在池中比速度、比耐力,但却不计时;
——选手潜在水中表演,看上去象空中特技表演;
——与水球赛一样,“水上芭蕾”也讲求战术与团队精神;
——“水上芭蕾”要接受四个项目最起码的水上训练:古典芭蕾、音乐、优雅的水上体操和高超的游泳技术。
从另一个角度看,“水上芭蕾”应该算是水中的十项运动,要求运动员有一双健美的腿,在水中表演时有时要不停地交互踢腿。同时,“水上芭蕾”运动员须和游泳选手一样,能在水中长时间闭气,体能也要求有持久性。
由此看来,“水上芭蕾”要求运动员有非常柔软的身体去做许多难度很高的动作。但是,“水上芭蕾”并不难学,只要有初步的芭蕾舞基础的选手,聚集水中,再伴之以音乐,就可以自得其乐了。
在比赛时,每个选手要表演一系列的初级、中级到高级动作,裁判员根据这些动作的好坏和难易打分数。
选手在比赛时,也可表演自己创造的动作。
“水上芭蕾”在美国及欧洲非常风行,美国队与欧洲队竞争也十分激烈,同时这项运动也受到观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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