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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总检察署发表声明要求各地遵守法纪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2-0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波总检察署发表声明要求各地遵守法纪 对违法者将给予各种惩处;指出良好秩序和法制是进行改革的基础 【波通社华沙一月三十日消息】波兰总检察署今天发'...

波总检察署发表声明要求各地遵守法纪


对违法者将给予各种惩处;指出良好秩序和法制是进行改革的基础
【波通社华沙一月三十日消息】波兰总检察署今天发布声明,要求各地遵纪守法。
声明说:在目前国内存在紧张局势的情况下,发生了危害公共秩序的举动,这些举动是某些人干的,也是成群结伙干的。这些举动不止一次地明显地违反现行的刑事法。
最近出现了各式各样不让上工的现象,如阻塞工厂大门,向愿意上工的人乱扔东西:拆卸机器设备,中断供电以阻止开始或继续进行工作:对那些想上工的人进行威胁等等。所有这些现象从法令条文看都构成了犯罪。做出这些行动有时会伤害人身。如果致人以伤,依法要受到剥夺五年或十年人身自由的惩罚。如利用机器设备设置困难,致生产、运输和通讯受到重大干扰,将剥夺三年至十五年的人身自由。
散布有关权力机构、机关和政治组织的假情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方式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这种假情况就构成犯罪,按法律应判刑两年。如果危害波兰人民共和国利益,就构成犯罪,剥夺人身自由三年。讥笑和诋毁波兰人民共和国首脑机关是严重犯罪,依法应剥夺人身自由八年。
还发生如下现象:出版和散发新闻检查所不允许出版的材料或根本未经新闻检查的材料。此外,还发生了不准职工离开工厂厂房、剥夺职工自由的现象,这就构成犯罪,依法要受到被剥夺人身自由五年的惩处。
还应该提醒一下,根据我国的法律准则,不仅那些犯罪的直接肇事者,而且那些教唆犯或资助犯罪的人都要对罪行负有责任。检察机关不止一次地提醒遵守法律的必要性,以及由于破坏法律所引起的社会后果,同时强调指出,无视法律必然导致社会无政府主义。政治革新和社会革新不可能建立在破坏现行的法律准则基础上。革新不可能危害良好秩序和法制,因为正是这些东西,应该成为进行改革的基础。
不服从这些明确的总原则,不制止目前仍在持续着和发展着的破坏法制的活动,就必然会给我们全国人民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南通社华沙一月三十日电】波兰检察院今晚发表了一项公告,告诫波兰公民必须遵纪守法。
公告列举了大量违法事例,具体说明每个案例触犯哪条法律和该判什么样的刑。
检察院列举的这些事例说明了近来许多个人和集团的行为的特点。这些集团和个人是团结工会的会员,迄今为止参与了这样一些违法活动,但是却没有受到惩罚。然而,根据公告判断,可以预料,波兰将不再容忍这样的违法行为。
据检察院的说法,波兰“目前的违法浪潮仍继续不断,而且有增无减”。公告指出,除非对这一浪潮加以制止,否则,它将对“全体波兰人民”产生无法估计的后果。检察院列举的事例涉及强占公共建筑物,阻止他人上班,散播有关政府机构和政治组织的活动的假情报,印刷和散发书报检查机构禁止出版的材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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