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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李鸿章的谈判(完)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1-1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同李鸿章的谈判(完) 原来约定的是签完字以后在洛巴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这里吃饭。 接着,洛巴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对李鸿章和在场的其他人说: “现在'...

同李鸿章的谈判(完)


原来约定的是签完字以后在洛巴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这里吃饭。
接着,洛巴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对李鸿章和在场的其他人说:
“现在已经过十二点了,让我们先吃饭,否则菜就不好吃了,我们吃完饭后再签字。”
我们大家吃饭去了,只留下两位秘书,他们在我们吃饭的时间里又把条约改写成洛巴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最初根据我的意见在彼得堡所写的那个样子。这样一来,饭后摆在桌子上的已经不是刚才那两份条约文本,而是有一款已作改动的文本了,这就是新写的、同初稿一样的文本,由李鸿章为一方,以及我和洛巴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为另一方在上面签了字。这个条约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文件,如果我们按照条约办事,那么俄国当然不致经历一场可耻的对日战争,我们也就能在远东牢牢地站稳脚根了。
可是我们自己——也可以说是背信弃义地,也可以说是轻率地——违反了这个条约,以致于我们在远东落到我们现在这种处境,这点我以后还要再谈。
条约签字后将由中国皇帝和俄国沙皇批准。这项条约应成为我们同中国的种种关系的基础,也成为我们在远东整个地位的基础。
李鸿章在签署了条约以后留在莫斯科,一直等到陛下离开。在此期间,我经常同他会面,不是他上我这儿来,就是我去拜访他。李鸿章住在专门招待中国皇帝的特命全权代表的客邸里。
李鸿章同我已经处熟了,所以我在场时他不再搞那套烦琐的中国礼仪。李鸿章带有几名警卫,但中国的警卫与我们的警卫不同。我们的警卫负责值岗和巡逻,以防有人危害被保护者的生命和健康。而中国的警卫只管服侍官员本人,所以一直围绕着他转:早上替他穿衣梳妆,晚上为他脱衣,白天替他按摩,给他点上各种各样的香。总之只服侍他一人。而且所有这些事李鸿章都是当着我的面叫自己的警卫做的。
有一次,我正在李鸿章那里,忽然有人来报告说:布哈拉艾米尔(艾米尔是某些伊斯兰教国家统治者的称号——本刊注)前来拜会。李鸿章立即十分严肃地在安乐椅上正襟危坐。当布哈拉艾米尔带着侍从走进李鸿章的会客厅时,李鸿章起身向前迎上几步,双方相互致意。
由于我同两人都很熟悉,所以没有离开,同他们一道就坐。布哈拉艾米尔显然感到李鸿章摆的架子冒犯了他。因此,他首先向李鸿章示意:他是沙皇的重臣,他亲自来访李鸿章只是出于对中国皇帝的尊重,所以他一直只向李鸿章问中国皇帝好,问皇太后好,但根本不问候李鸿章本人,这对于很注意繁文缛节的中国人来说,当然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李鸿章则一直询问布哈拉艾米尔,问他信什么教,并对他说,中国人一向信奉早由孔夫子定下来的信仰原则。然后他一个劲儿想了解布哈拉艾米尔本人及其下属信什么教。
布哈拉艾米尔对李鸿章说,他是穆斯林,遵循穆罕默德制定的教规,并且阐述了这一宗教的实质。
在这以后,布哈拉艾米尔站起来了,李鸿章也随即起立——也许他已意识到,或是有人提醒他——一直将布哈拉艾米尔送到他坐来的四轮马车旁,这时,李鸿章的形象已显得比布哈拉艾米尔这位显贵卑微得多了。我想,布哈拉艾米尔这位显要人物的态度对李鸿章起了多大作用啊!
后来,布哈拉艾米尔坐上了马车,马车刚起动,李鸿章突然喊了一声。马车停下来了。随同布哈拉艾米尔前来的、担任翻译官的俄国军官问道:“您有什么吩咐?”
李鸿章说:
“请转告艾米尔,我有一点刚才忘记讲了,现在想了起来:他们那个宗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也曾在中国呆过,他那时是个苦役犯,后来中国把他撵走了,大概那时他就到艾米尔他们那里,创立了他们的宗教。”
这一招来得十分突然,如此狂妄的行为显然把布哈拉艾米尔弄得十分难堪。我心中明白了,这是李鸿章对布哈拉艾米尔对他那种不可一世的威风的报复。
接着,李鸿章得意洋洋地回到了自己的房子里,那时已经很晚了,我便辞别李鸿章回到家里。
如果注意一下当时报上刊载的官方消息,就可以看出,关于所有显要人物、上层人士及其全权代表的到达,以及关于皇上接见他们以及他们在加冕典礼后离开俄国时向皇上辞别的报道,全是《政府公报》上的消息。总之,当时这些高级人士和陛下的一举一动都是由官方报道的。关于李鸿章的消息最少。在李鸿章已经离开莫斯科以后根本没有提到他在彼得堡受接待的事,也没有提到他在莫斯科受接待以及他在加冕典礼后受到接见的情况。
关于俄国同中国当时签订的这个秘密而又极其重要的协定,也一个字没有透露。
这个协定中只有一部分为欧洲人知道,这部分无非是告诉欧洲:中国人给了俄华银行租让地,用来修筑中东铁路作为西伯利亚大铁道的延伸。这点是很难不让人知道的,因为要履行莫斯科条约,俄方全权代表以及中方全权代表得要签署修筑中东铁路的租让合同。关于这个问题的全部指示,也就是说签订此合同的用意何在,我们在合同中应达到什么目的,我都已下达给我在财政部中的同事彼得·米哈伊洛维奇·罗曼诺夫,他是一位十分令人尊敬的、精明的国务活动家,已于数月前在沙皇村去世,当时他已是国务委员会委员,并当选为国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主席。中国方面参加起草合同的是中国驻彼得堡全权大使兼驻柏林大使,在一年中,冬春两季他住在彼得堡,夏秋两季住在柏林。但由于得要在夏季签署这项合同,所以罗曼诺夫便前往柏林根据我的指示同这位大使起草合同,然后交由俄国政府和中国皇帝政府批准。
我当时未能做这项工作,因为在加冕典礼后我得要到尼热戈罗德去参加一个展览会,然后到伏尔加河去,这是由于伏尔加河沿岸诸省当时实行了酒类专卖制,我身为财政大臣,随着酒类专卖制在各省的实行,经常都要到这些省里去看看这一改革的情况,并发出有关的指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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