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百花》周刊文章:《文艺片在电影中占有相当地位》
【香港《百花》周刊十二月二十一日一期文章】题:文艺片在电影中占有相当地位
文艺电影,在电影中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而很多的文艺影片,都是根据一些文学名著所改编的。
文学名著搬上银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其中单就改编剧本,选择演员,以及导演的功力,对文艺著作本身的修养,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而且,一般的文学名著改编为电影,通常都被认为是吃力不讨好的事,经常被影评人弹至体无完肤,但另一方面,依然有不少的导演,却甘冒被弹之险,改编文学名著。
拍这类电影,还有一个危险,就是很多的文学名著,本身已经被拍过了,因此,新导演再次拍摄时,影评人和观众都会拿前作来作比较,拍得比前人好尤可,如果拍得比前人差,那就更受人批评了。很多名导演,都曾拍摄过根据文学名著所改编的电影。
像波兰斯基最新拍摄的影片《蒂丝》,就是根据十九世纪英国作家汤玛士·哈田的著名小说所改编。在文学史上,被拍成电影最多的一部世界名著,相信要算莎士比亚所作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有电影的大约七十年间,这部影片最少已被十九次搬上银幕,最近的一次,是意大利籍导演齐伐里拉的《殉情记》,以全新带有喜剧的色彩来拍摄,大获好评。这一部名著,还被人改编多次,像《梦断城西》的故事,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翻版。要将文学名著改编拍电影,有时还会遇上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版权费一般都很昂贵,虽然,很多的作家已经死亡,但是,有些依然要向死者的亲属付款。根据国际著作版权条例,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是在作品发表的第二年开始,一共有三十八年期,之后,就变成公有,谁都可以自由使用。像《飘》(即《乱世佳人》)一书,版权将到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有很多的文学名著,都曾被改成舞台剧上演,影片公司有时见舞台剧收得,想将舞台剧搬上银幕的话,则要付出另外一笔的版权费。文学名著最多被改拍电影的,要算是莎士比亚了,他的《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曾被搬上银幕十七次,《马克伯》、《凯撒大帝》则六次以上,《奥赛罗》、《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有五次以上。众所周知,莎士比亚不是小说家,而是一个剧作家,所以,他的舞台剧,是改编拍成电影的最好题材。
拍摄名著电影,有时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风格,像《战争与和平》,苏联和美国都曾拍成电影,两部的风格都不同,但同样受到观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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