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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中国外贸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1-01-0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去年是中国外贸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 【日本《国际贸易》十二月十九日报道】1980年是日中贸易、日中经济合作大变化、大发展的一年。首先,中日两国政府成员级'...

去年是中国外贸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


【日本《国际贸易》十二月十九日报道】1980年是日中贸易、日中经济合作大变化、大发展的一年。首先,中日两国政府成员级会议,已于12月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会议;1979年12月决定的有关六大项目的日元贷款,一直按协议进行着,并且进行了国际投标。
民间的经济合作也在进行,今年搞了几项规模较小的合作。
在经济领域内的人事交流有了进一步的增加,估计今年来日本访问的中国经济方面的代表团、贸易组等将超过200个,日本经济访华团也将达150个左右。双方都是创纪录的。
回顾1980年日中贸易,一个重大的变化是中国实行了对外贸易的改革政策。具体措施是把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经营权下放和分散到各工业部门及地方的省、市、自治区。
从中央来说,国务院是由51个部、委组成的,其中除外贸部外,有22个委员会及地方省共成立了33个对外经济业务公司。甚至国务院直属机构也亲自搞对外经济业务,而且新成立了管辖下的对外专业公司。这样一来,中央政府中大部分经济、产业部门都有专业公司,使日本等国扩大了同中国中央部门接触的窗口,而且这些窗口数量到明年还会增加。
中国地方也扩大了窗口,今年1月1日,作为地方政府对外贸易的窗口,首先成立了上海市对外贸易总公司,以后北京、天津、广东、福建等地也都相继成立,接着是辽宁、湖北、江苏也都成立了外贸总公司。这样的变化,自然会影响到其他各省,所有的省、市、自治区迟早都会成立的。
随着这些总公司的成立,也要成立一些专业分公司,这些分公司既属于地方外贸总公司,又属于中央的专业总公司。
当然,这种新成立的窗口及经营商品的分工,给原来的渠道带来一定的混乱,今年已发生了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早解决,将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今年中国还公布了很多有关外贸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令。特别是对合办企业,公布了合办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合办企业登记及雇佣等有关规定,还制定了企业全面品质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开展竞争的暂行规定等。此外,还制定和颁布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关于出口许可证制度暂行规定、中国银行章程、关于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等。尽管离原来所要求的法律体系还有相当的距离,但这种不断完善法令的事确实受到欢迎。今后估计这些法令的细则将陆续制定,同时也期待早日制定与合作有直接关系的企业法、专利法等法令。
在12月的日中双方阁僚会议上提出的投资保证协定及租税协定,1981年将进行具体交涉。这些都将为日中经济合作准备有利条件。
1980年的中国外贸可以说是重大变化的一年,也可以说是开始有了变化结果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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