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还是公开谴责?
【美联社华盛顿9月14日电】经过多年的调查和否认之后,大权在握的
美国总统现在面临着的是真凭实据。他承认做错了事,然后请求众议院的宽恕
。众议院短时间地考虑了是否要罢免他的职务。
过去发生的一件事是,众议院在结束1996年对众议院议长纽特·金里
奇的道德调查时对他进行谴责并罚款30万美元。现在,正在考虑对克林顿总
统进行惩罚的有还不到弹劾地步的其他一些选择办法,例如罚款或某种形式的
谴责。
犹他州共和党人、参议员奥林·哈奇昨天说:“现在的问题是,采取什么
惩罚方式──从弹劾、公开谴责、训斥到指责。”
如果采取弹劾的办法,那么众议院的大多数议员必须通过表决同意弹劾克
林顿,然后参议院的2/3议员必须通过表决判定克林顿有罪。
公开谴责是对行为的正式谴责,但它不是法律上的惩罚,因此只需要多数
票的通过。“训斥”、“指责”或“谴责”是可以互相换用的字眼:即一种表
示不满而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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