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评我发表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法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中国今天颁布了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以设法制止黑市上繁荣的非法外汇交易。
新华社发表了管理条例的全文,这个条例是国务院在12月18日颁布的,条例明确说,在中国禁止外汇的流通和使用。
所有持有外国货币的人都必须把外币售给中国银行。
只有外国人和华侨除外,他们在华逗留期间可以保存外币。
条例规定唯一可以购入外币者是中国银行,禁止做未经许可的外汇交易和非法拥有外汇。
在最近几个月中,在中国大多数大城市里,买卖外汇和外汇券——外国人用来购买东西的一种货币,于今年四月开始流通
——的黑市兴旺起来。
在中国出售的大多数外国货只能用外汇券购买,因此,中国消费人是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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