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立法会通报一系列措施
【中央社香港9月7日电】(记者 王曼娜)为了防止及避免国际炒家操控
股票及期货市场,香港政府今天向立法会提交30项建议,内容包括加重惩罚非
法放空股票者刑期及罚款,赋予行政长官直接指挥证券及期货交易权力。
香港署理财经事务局长黎高颖怡今天在立法会议上表示,为了确保香港金融
市场秩序,加强市场透明度,避免股票及期指市场受到国际炒家有计划及跨市场
进行操控,港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今后联合交易所将加强管理股票放空活动,彻底调查过去两周有大量放空股
票未按时交割的情况。
目前联交所已经成立专责小组,对违反法律的经纪会员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惩
罚,除了罚款之外,还会停止股票交易权力或取消交易所会籍。
有关措施本周内得到证监会批准后,联交所就即时恢复限价放空股票措施,
以减低放空港股被国际炒家用作压低股价的工具,同时联交所要清楚知道放空股
票客户的身份,以便进行调查。
今后中央结算公司将严格执行股票交易两天后交割的规定,中央结算公司本
周内将修订有关规则,对于不能按时交割的经纪商采取适当的处分。
黎高颖怡又指出,今后经纪商持有未结算期指合约数目,应该与经纪公司资
本成正比,如果经纪借用的资本来要增加期指合约数目,也只能增加20%。
为了加强期指市场透明度,今后经纪商要向证监会提供大额客户持有期指合
约资料,经纪商持有的期指情况也要向市场公布。对于期交所将期指合约押金由
每张8万港元增至12万港元,财政事务局建议,将增加押金的期指合约持有数
由1万张降至5000张甚至更低。
在期货及现货市场成交量方面,如果成交数量完全超乎股票及现货实际比例
,一旦发现有操控市场活动,经济事务局和期交所以及证监会,马上会订定有关
监察制度,防止这种趋势恶化。
今后证监会将加强非法放空股票活动的调查及检控工作,未能申报的股票放
空活动,考虑定为刑事罪,证监会将加重惩罚非法放空股票活动,由目前判监半
年及罚款1万港元,改为判刑两年及罚款10万港元。
对于股票经纪商或交易商在申报交易资料时,如果发现申报虚假,应该列为
刑事罪。
为了避免再出现股票延迟交割或借贷及放空工作管理不好,今后所有证券都
实行电子交易,统一所有会计纪录,同时,强令所有投资者都要在中央结算所开
设交易户口,使港府容易掌握风险管理。
财经事务局正研究加强股票借贷活动监管,以提高透明度,避免股票托管人
将股票借贷给国际炒家,财经事务局将尽快向立法会提出上述修订建议。
根据现时香港法律,只有行政长官才能指令证监会,再由证监会指令两间交
易所或证券公司,做一些维护公众利益的事情,为了应付今后紧急情况,建议立
法赋予行政长官权力,可以直接指使两个交易所及中央结算公司,执行维持公众
利益的事情。
财政事务局将统筹成立跨部门及跨市场监察小组,定期与金管局、证监会,
两个交易所及中央结算所高层管理人员,交换及分析市场最新趋势,使港府能预
先得知操控市场的活动,以及时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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