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结束
国民党人占去绝大多数名额,高雄事件受害者家属以压倒多数票当选
据台湾报纸报道,台湾“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经过15天(11月21日——12月5日)的竞选,于12月6日举行投票,7日凌晨结束。参加投票的人数应该是900多万,可是据宣布,只有440万人投了票。这次增额选举是要在403名候选人中,选出“立法委员”70名,“国大代表”76名。选举结果是,国民党候选入250名,120人当选,占当选人数的82%,青年党候选人6名全部落选;民社党候选人四名,只有一人当选;无党派人士候选人143名,也仅有25人当选。在70名“立法委员”中,国民党人占57名;在76名“国大代表”中,国民党人占63名。
这次选举原定于1978年底举行,当时台湾当局以中美建交对台湾的“强烈冲击”为由宣布将选举延期。去年以来,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紧压制非国民党势力,诸如制造“高雄事件”,逮捕《美丽岛》杂志社社长黄信介等人并进行军法审判和判刑,还逮捕了公开主张和平统一中国的《富堡之声》总编辑李庆荣,封闭和查禁了许多非国民党人士主办的书籍报刊。今年五月,台湾立法院又通过一部《选举罢免法》,以便严厉控制局势。在经过此番“整肃”之后,才于年中宣布筹备恢复选举。
选举前夕,国民党当局在11月份又以“叛乱”、“台独分子”、“通匪”和“为匪宣传”等罪名逮捕了高浩远、叶岛蕾和孟世杰等人,还将“立法委员”候选人黄煌雄所著《到民主之路》一书和王义雄主办的《海潮》杂志等查禁。台湾“警备总部”并公布《雷达专案加强执行要点》,命令各县、市的警察局“动员所有可用警力”,进行“全国性扫荡”,逮捕“不法分子”。与此同时,台湾当局还百般阻挠“高雄事件”被捕者的亲属参加竞选。11月7日,台湾“警备总部”发言人徐梅邻声言,参加竞选的人凡是为“高雄事件”被捕者“作有利之宣传”就是犯法。“警备总部”还宣布通缉“高雄事件”中被查封的《美丽岛》杂志负责人之一、现旅居美国的前台湾桃园县长许信良。就在竞选期间,“警总”又借口发现了宣传同大陆“通商、通邮、通航”和为“美丽岛事件”翻案等言论和传单,声称要“深入查证,追查刑责”。因此,非国民党人士和“高雄事件”被捕者家属,有的人不敢竞选了,而参加竞选的人,也都个个小心谨慎,例如“高雄事件”服刑人姚嘉文的妻子周清玉,只在她的竞选办事处悬挂了一条写着“人权律师之妻”的标语。服刑人张俊宏的妻子许荣淑,其助选员在宣传时也只是说她是“坐牢的前省议员张俊宏的夫人,其子女现在都要靠她来生活,大家都应该同情她。”台湾《联合报》12月8日说:“在这次选举中,平日我们习闻习见的热心参与国家事务的菁英,则极少参加竞选”。
但是,“选举”结果,仍有黄煌雄、张德铭、许荣淑、黄天福、周清玉、余秀鸾和苏秋镇等25人当选。特别是“高雄事件”服刑人的家属——姚嘉文的妻子周玉清、张俊宏之妻许荣淑、黄信介之弟黄天福、余登发的女儿余秀鸾以及前《美丽岛》杂志社务委员黄煌雄、张德铭和苏秋镇等七人,均以压倒票数当选,使得台湾当局及其舆论大感“吃惊”和“意外”。例如,周清玉在台北市“国大代表”选举中,获十五万三千四百六十六张票,比她的对手们的票数领先许多。她在选举后发表谈话说:“我的胜利,表明选民支持我们的和平改革运动,以及我们抗衡执政党的努力。”
台湾和香港报刊认为,这一结果反映了台湾人民要求民主改革的愿望十分强烈,说明民众同情“高雄事件”被捕者及其家属的处境,实际上是群众用行动否定了国民党对《美丽岛》事件的审判结果。
台大教授杨国枢说,台湾当局以为“已经把高雄事件处置妥当,但是,部分民众却不作此想,因而在选举中表现了他们对这个事件的政治反应”,“借以宣泄选民平常存有的不满情绪”。香港《中报》社论说:“现已身入囹圄的张俊宏、姚嘉文妻子许荣淑、周清玉亦同台当选,其意义显非寻常,其意义尤为深远”。
香港《万人日报》评论说,这些人的当选“可说是国民党的失败,表明台湾民间有不满情绪”。
另外,在台湾今年的增额选举中,青年党和民社党也参加了竞选,这在台湾三十年来的选举中,还是第一次。台湾当局及其舆论因而大肆宣扬国民党的“诚意”,说这“增进了政党政治的活动”,是“台湾进入民主政治时代”、“以坚定的步伐迈向民主道路”的表现等等。
据台湾报纸透露,台湾当局为“实行民主政治制度”、“开放党禁”,从去年开始,就把民青两党拉了出来,要它们扮演“积极的角色”。
国民党中央政委会副秘书长关中,安排了长年旅居美国的青年党主席李璜返台,开了一次青年党“全国代表大会”,决定重建“四分五裂的青年党”。今年10月,台湾当局又请他回台,蒋经国还亲予接见,谈了在野党的“功能”等问题。
据说,李璜很欣赏国民党的“开明”,表示要“以实际行动支持”。他在台湾呆了12天,布置了该党参加选举的事宜。
民社党也是在国民党的“如法炮制”和“鼓励”下,决定参加今年竞选的。
台湾《自立晚报》评论说,台湾“要实施政党提名,必有赖于政党法的制定以及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的成立。在政党法未制定前以及大党独存,其他在野党力量太小,实施政党提名,均无甚意义。”
在“增额民意代表选举”结束以后,台湾当局还决定于12月27日由省市议会投票选举“增额监察委员”。增额共22名,国民党就提了19名,给民、青两党和无党派人士只留了三个名额。
(杨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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