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养厚葬之风不可长
【台湾《中国时报》8月3日文章】题:湖南薄养厚葬风(作者 侯逊)
生养死葬为人生大事,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才合乎人
伦道德;若是在生不孝养,死则不惜举债办丧事,只要面子,不要里子,这就
未免有些倒果为因。
我们老家湖南衡攸茶醴诸县,以及湘赣粤交界的赣粤邻县,凡是父母死亡
,一场丧事常常耗掉一、两万人民币,相当于一位中级公教干部40个月以上
的薪水,相率成风,形成争强斗胜的无聊民风。
家中一位生育3个儿子的母亲,那时正当大陆大饥荒时期,为了养育这3
个儿子不知付出多少眼泪与辛劳。等她年事已高,儿子各自成家分炊而食,彼
此都不负起赡养责任,母亲年老多病,三餐不给,想起当年无怨无悔的付出,
难免不牢骚满腹,怨怼时起,惹得3个儿子同声咒她:“光耗粮食不早死。”
生前如此薄待,死后却大搞场面办丧事,头一夜三张香案办客祭,招待吊客流
水席,次日出殡,4队西乐6队锣鼓,舞龙舞狮、高跷、八仙……吹吹打打,
像是迎神赛会,热闹非凡。凡是参加送葬男女,各发毛巾一条香烟一包,送葬
行列长达数百米。
老太太风风光光送上了山,3个儿子却各负债8000余元。近几年湖南
人去广东打工的相率成风,低工资重劳动,如果有幸能去广东打工赚钱,省吃
俭喝也得各付出20个月的劳力才能偿清债务,这还得看有无好的人际关系来
作引介?
此种薄养厚葬的风气,对生者死者两无裨益,只是便宜了那群藉丧葬大逞
口腹之欲的周边人物,实属一种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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