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工程问题成堆的主要原因
1978年12月23日,日本新日铁公司同中国正式签订了关于建设上海宝山钢铁厂的合同。
宝钢厂址位于长江江边的农村地区。在这一片水田地带修建现代化钢厂,真是困难重重,一切都得从零开始:首先,要改造1000万平方米的土地,以便修建厂房;其次要修建大型港口,以供装运外国煤和铁砂的货轮停泊;第三,要修建一座7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站。此外,为了保证钢厂所需用的水,还必须对长江的泥水进行净化。
根据预定计划,宝钢在第一期工程完工后,将拥有生产粗钢300万吨的能力,第二期完工后,增加到600万吨。这样一个庞大的工程,就是钢铁技术和装备水平居世界首位的日本自己在国内修建,从决定厂址算起,至少也得花八年时间;其中设计高炉、转炉和轧钢设备,就需要二年。换句话说,1978年动工,要到1985年才能建成。
可是,中国却急于求成、强烈要求在1980年末就完成第一期工程。这种硬要把八年任务压到三年完成的搞法,是给宝钢工程留下严重后遗症的主要原因。
为了缩短工期,谈判双方只好决定砍掉设计这一关键环节,不顾中国的国情,全部套用新日铁所属两个钢厂(1968年投产的君津和1972年投产的大分)的设计图纸。如所周知,日本钢厂是以使用进口的优质铁砂和煤炭为前提设计的。照抄日本图纸建设起来的宝钢,同样只能使用进口的铁砂和煤炭,这就派生出两种奇怪的现象:
(1)煤炭产量居世界第三位、铁砂产量居世界第五位的中国,为了供应宝钢,今后却不得不从澳大利亚和巴西进口煤和铁砂。(2)由于大型货轮不能在宝钢附近的港口靠岸卸货,从巴西进口的铁砂和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煤炭,都要先在日本卸下,再用小型货轮倒运到中国宝钢。
通过日中双方关于建设宝钢的谈判,可以看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中国中央政府缺乏统一的经济计划。武钢由于缺电而使进口的先进设备无法全部开动,就是一个例子。宝钢要靠澳大利亚、巴西供应煤和铁砂;宝钢的一切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到运转,全部委托日本人去搞,这更是急于求成、缺乏计划性的突出表现。
二是中国十分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这次宝钢谈判为例,新日铁分别就高炉、转炉等19项主要设备,组成了19个谈判小组。而中国只派出一个谈判班子总揽这19项主要设备的谈判任务。加之这个班子的成员只有60余人,而且几乎不懂最新技术,仅谈判一项就得花两个月的时间,如果逐项进行,势必要拖到1981年才能谈妥。中国一方面坚持要在1981年建成投产,另一方面又缺乏精通建设钢厂的专家,于是只能任人摆布,新日铁怎么说就怎么办,使自己蒙受损失,例如:
(一)新日铁原来对19项主要设备总共要价20亿美元,约合4000亿日元。可是合同上却变成新日铁自己承担制造的十项为4000亿日元,别的公司承担制造的九项为1300亿日元,整个合同的金额成了5300亿日元,比当初的要价贵了30%。
(二)中国被迫同新日铁签订了一个前所未闻的、对自己十分不利的“饭馆帐单”式合同——一个只写金额总数而没有明细书的、全世界没有一个顾客愿意签订的合同。按照惯例,不管任何国家,在成套设备的合同中,必须写明每台机器、设备的规格、单价。还要详细列出材料费、加工费和管理费等具体金额。
有了这样的明细书,才能判断价格是否合理,才便于监督检查,不会使买主吃亏。而宝钢的合同,光写现代化钢厂一座,应付金额若干亿元。
中国并不是黄金遍地有钱没有地方花的国家,而是一个缺乏外汇、必须经常小心翼翼避免浪费外汇的国家。这样的穷国,竟然不要明细书就去签订价值5000亿日元巨款的购货合同,其结果只能是送钱上门,让人敲竹杠。
(摘译自《中国“现代化”的幻想》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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