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大陪审团
【路透社华盛顿8月20日电】题:美国大陪审团历史悠久(记者 乔纳森·赖
特)
数月来,23名普普通通、不为人知的平民不时地坐在一起,秘密地听着在白
宫谁对谁做了和说了什么之类的奇闻轶事。
在独立检察官肯尼思·斯塔尔对克林顿总统在他和前白宫实习生莫妮卡·莱温
斯基的关系上是否说谎或迫使他人说谎这一问题所进行的调查中,他们就是大陪审
团。
他们的薪水是每天40美元,再加上3美元路费。他们来到联邦法院大楼内,
在三层一间昏暗的房间里消磨一整天。
莱温斯基事件的主要大陪审团中有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成员,这体现了华盛
顿人口中种族的多样性。其中大部分是中年人。
大陪审团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最初是被当作一种保护被告免受政
府代表的任意起诉的方法而设立的。
但在实际运行中,主持整个程序的检察官在没有法官或辩护律师对他们进行限
制的情况下往往能获得他们想要的结果。有这样一句古老的格言:即便是最平庸的
律师也能说服大陪审团起诉一块火腿三明治。
尽管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但对证人来说,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仍是一场恐怖
的煎熬。他们被要求向一屋子的陌生人透露自己或朋友的最秘密的隐私,并受到威
胁说,如果他们说谎或拒绝回答,将被处以监禁。
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是引用《第五修正案》,借此可在宪法的保护下不做对自
己不利的证词。
如果检察官真的非常看重他们的证词,他可能会赋予他们有限的起诉豁免权。
不过,他们也有可能因为检察官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情报而被起诉。
证人必须亲自单独在陪审团面前作证,将他们的律师留在门外的走廊上。他可
以离开房间与他们的律师协商,但这可能给陪审团留下不良印象。
陪审团的成员是从选举人名册或其他公共名单中随机抽取的,他们的任务是判
定检察官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要求举行审判。
在大陪审团面前检察官可以提供传闻和录音、录像带,而在法庭审判中这些都
不会被看作证据。
在莱温斯基事件中,由于总统是首要的攻击目标,大陪审团可能甚至没有机会
判定他的行为是否应受到起诉。相反,斯塔尔可能会向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一份
报告,将他所搜集的证据直接送上政治舞台。同样他必须向任命他担任独立检察官
的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提交一份报告。
在莱温斯基事件中,斯塔尔至少动用了3—4个大陪审团来听取证词,有时两
个大陪审团会同时出现在华盛顿的法院大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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