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载文说:《中华民国史》之名台湾千万用不得
【香港《文汇报》11月5日报道】因为北京编辑出版《中华民国史》,在最近的台湾“汉学会议”中引起了学者们热烈的讨论。因而台湾当局也决定“修纂”《中华民国史》。但是有人却提出《中华民国史》之名,“千万用不得”!
8月31日,台湾《中央日报》副刊发表梁宜生的题为《近代国史的编纂与命名》一文中提出,“但‘中华民国史’之名,却千万用不得!”因为“史家惯例,一个朝代的历史,都是在其灭亡后才编修的(所谓“断代史”),二十四史毫无例外;其自修的多是某一方面的史书,书名也必冠“国”字或“皇字”。编《中华民国史》,隐示其朝代已“灭亡”。“不可明知其谬而自闹笑话。孔子曰:“必也正名乎?”谨为当局三复诵之!”
那么,究竟应该用什么名字呢?作者却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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