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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新闻》驻北京记者评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0-11-1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东京新闻》驻北京记者评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 【日本《东京新闻》11月12日评论】(驻北京记者浅川健次)“对林彪、四人帮的审判”正在引起全世界的注目。进行'...

《东京新闻》驻北京记者评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


【日本《东京新闻》11月12日评论】(驻北京记者浅川健次)“对林彪、四人帮的审判”正在引起全世界的注目。进行这样大规模的正式审判,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一位西方的法律专家说:“我感到象是要看到一出长期珍藏的京戏一样。”把严肃的法庭比作京剧,或许是不慎重的,但的确已具备了“北京最大的戏剧”的因素。被告是以江青女士为首的、在文化革命时代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10个大人物。对他们进行审判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是施行刑法后的第一次。可以认为,审判“全国性的重大事件”由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就足够了,但这次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面,设立了组织法的条文中没有规定的“特别法庭”和“特别检察厅”。
特别法庭有31名审判员,特别检察厅有21名检察员,是个庞大的阵容。从成员名单看,未必都是专职搞法律的,看来其中除了有解放军干部、党的干部外,还有原子物理学者和各民主党派的代表。大概是这样推断的:要是只由文化革命的“被害者”职业审判员来进行审判,可能有失公平。使人感到,与其这样搞,还不如作好准备,来一次可以显示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威信,由全体“战胜者”——国民各阶层进行的审判——“和远东军事法庭审判那样”(外交人士语)。
这次审判将始终坚持按照法律进行,让国民看到,“无法无天”的社会已经终结,同时也必须充分发挥警告残余分子的作用。因此考虑出来了这种“特别法庭”即具有超法规性的(也就是政治性的)审判形式。
如果说是超法规的,那么,这个事件就可以应用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
专家们认为,公审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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