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催眠术查案能使疑犯口吐真言
【法新社纽约11月1日电】根据纽约警察局催眠科的迪格尔所说,现在已经越来越经常地使用催眠术的方法来调查诈骗案和其他各种文职案件。
据迪格尔说,对于嫌疑犯罪但又长期未能起诉的案件,这种技术特别派用场,因为催眠术能使很久以前的对话复苏。
迪格尔解释说:“在调查文职罪案时,我们总是要了解某人以前说过些什么话。”
对于警方,使用催眠术进行问话的时间一般在半小时至三小时。问话时,负责该案件的调查人员都出席,而且如果被问话的人愿意,也可允许目击者或其亲友参加。
在问话中,疑犯是不会被直接问及该项犯罪事件的,疑犯只是转弯抹角地被引导去讨论罪案的事实,好像被人要求复述一个故事或一场电影一样。
据迪格尔说,催眠术用于协助查案只是从一九七六年起才在此间使用。至今为止,这种方法能在百分之七十五的案件中找到线索,其中百分之十的案件线索得到证实。(转载自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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