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公布改善金融状况七大措施
【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8月17日电】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今天发表声
明,全文如下:
俄罗斯刚刚开始恢复发展就发生了世界金融危机。
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认为,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使国家的金融政策和预算政
策恢复正常。7项措施如下:
1、从1998年8月17日起,俄罗斯中央银行实行卢布的浮动汇率,即
卢布对美元的汇率在1美元兑换6到9.5卢布之间浮动。为了消除卢布汇率的
急剧波动,俄罗斯中央银行将进行必要的干预。必要时央行将实行利率政策。
2、需要在1999年12月31日(包括31日)前偿还的国家有价证券将
重新办理手续,转换成新的有价证券。在国家有价证券重新办理手续结束之前暂停
在有价证券市场上买卖。
3、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的规定,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将临时限制俄
罗斯居民办理大宗外汇业务。
4、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认为,俄罗斯联邦银行系统以及清算和支付系统稳
定地行使职能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因此,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支持建立俄罗斯大
银行的外汇公库,目的是保持银行间同业往来的稳定。
5、为了重建金融市场,俄罗斯政府不久将开始发行期限为一至二周的国家短
期有价证券,将扩大面向居民发行的有价证券范围。
6、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已向俄罗斯联邦会议提出严加控制外汇资金流往国
外的立法动议。
7、俄罗斯政府再次建议国家杜马在8月底以前召开非例行会议,以通过那些
能够保障及时发放退休金和领用预算资金部门职工工资的主要法案,以及建立起预
防银行破产的法律程序和加强外汇调节和外汇管制制度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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