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一破产的内因
【日本《产经新闻》(晚刊)8月3日文章】题:导致山一证券公司破产的
七个内部因素(作者 前山一证券经济研究所理事长吉野俊彦)
山一证券公司破产有以下七个原因:
一、轻视了泡沫经济之后的股价下跌。山一证券公司在证券不景气时,曾接
受过日本银行的特别融资。由于此后股价上升,该公司在57个月后就偿还了贷
款。因而在这次股价下跌之后仍盲目地以为,只要股市出现反弹,问题就不大。
二、在克服了证券不景气之后股价出现上升时,驱逐了交易对象银行派来的
干部。因此,这次出现危机时没能得到银行方面的合作。
三、没有确立企业性领导体制。例如,即使在主要干部中,掌握信息的也仅
仅是曾在大藏省任过职务的四五个人,而没有使信息成为大家共有的财产。
四、尽管国际业务出现赤字,但由于攀比意识,仍积极地在海外投资设点。
一些驻外人员只顾自己享受,不干工作。
五、对日本金融大改革缺乏认识,没有看到消除行业限制后将带来的金融界
的激烈竞争。
六、轻视处理和承接债券的业务。坚持传统的股票业务,对开展新债券业务
行动迟缓。只依靠现场的直觉,而不重视研究所提供的宏观指标分析资料。
七、过分看重作为四大证券公司的门面,没有对陷入泡沫经济后的情况进行
适当处理。
此外,一部分经营主管私吞公司财产,骄傲自满而忘记了危机,放松了自身
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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