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外务省宣布日本和平外交八项原则
【共同社东京10月21日电】外务省21日就安全保障和外交问题归纳了“坚持和平外交”等八项原则,伊东外相在同一天的众院安全保障特别委员会会议上,回答了有马元治(自民党议员)的质询,说明了上述原则的意思。外务省的方针是:在今后展开的外交中,要把它作为“伊东主义”加以对待。
外务省人士说,之所以在目前表明这种强调和平外交的见解,是因为最近的防卫议论已发展成大谈苏联威胁等鹰派的议论,这样做是为了阻止这一趋势。
伊东主义八项内容的要点如下:
一、战后,我国一直把和平外交作为国策。但我国是资源缺乏、依赖对外经济关系的岛国,因而,是以这样的和平外交为基调的:排除自私和孤立,以合作和协调为宗旨
。
二、不做军事大国。这种思想在经历了战争灾难的日本国民的真挚感情中扎下了根。
三、专守防卫。不能被别国欺负,但也不要给别国以威胁。日本的自卫力量,如果能够在日美安全条约的基础上,整备成一支足以阻止对我国的武装进攻的必要的最小限度的威慑力量就足够了。
四、不采取以行使集团自卫权为前提的行动。
五、坚持无核三原则。不拥有、不制造、不引进核武器的非核三原则反映了国民的一致愿望。
六、把日美安全条约体制作为制定防卫政策的基础。
七、确立文官统制。在民主主义国家,必须确保政治优先于军事。
八、尊重国民的意见。与我国生存攸关的、象安全保障之类的国策,必须在倾听全体国民的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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