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采取措施对付超速行车
【法新社巴黎7月30日电】题:假日远行时超速行车是公
共交通安全的头号公敌(作者 伊莎贝尔·马尔桑)
在公路上超速行车是法国汽车驾驶员人身安全的头号公敌,
因为超速行车在交通事故致死因素中遥遥领先。
总的说来,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仅超速这一
项便已成为44%夏季之外的交通事故和47%夏季交通事故的
起因或情况恶化的直接原因。
公路安全局对最近几个月来高速公路上的平均车速不断加快
尤其担心:1997年头4个月中,白天行驶的私人轿车的平均
车速为每小时118公里,而1998年1—4月这一速度已超
过每小时126公里。
在去年的超速交通事故中,29%的车速超过了为高速公路
规定的最高车速限度(每小时130公里)。在1998年头几
个月,这一比例已达到40%。
在去年11月,法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在5年之内将公路交通
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一半的目标,即到2002年,把交通事故致
死人数降至每年4000人(1997年为7989人)。
但是,在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要知道,为把这一不幸
的数字降低一半,已经花了25年时间(1972年死于交通事
故的人数为1.6617万)。
现任运输部长让—克洛德·盖索7月28日在法国电台说,
将来有可能对每小时超过法定车速50公里的司机判以重犯罪。
有关法案应在参议院一读之后由国民议会通过。
盖索强调指出,司机多次犯规就是犯罪,犯罪就应当罚款,
如果法官作出裁决,还应当被送入监狱。
阿纳·塞利耶领导的打击公路交通不安全现象基金会则要求
加大打击力度并将打击范围扩展到那些唆使本单位司机犯法而置
他人生命于危险境地的企业。
为了保障夏天客运旺季时的游客交通安全,法国公路安全局
推出了一种新的激光雷达装置。这种装置在1公里之外便可以对
疯狂驾车的司机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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